2023年1月28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发布《新乡市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产业发展目标方面,《规划》明确:
近期(2022—2025年):逐步完善氢能产业链,推动产业规模持续增长,实现产业布局初步成型。开展“风光氢储”试点应用,建成氢储能电站2—3座,氢储能规模达100MW以上,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达8000吨/年以上;适当超前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加氢站10座;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本市运营规模达到500辆,对外生产销售规模达到1500辆;氢基绿色化工示范规模持续扩大,规模化生产绿色化肥工艺取得突破;引进或培育1—2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氢能产业链重点企业,带动产业链融通发展。至2025年底,我市氢能产业生态圈雏形初现。
中期(2026—2030年):氢能产业呈规模化高速发展势态,产业链布局完善,产业集群效应显著。建成“风光氢储”配套氢储能规模80—100万千瓦,支撑新增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10吉瓦以上,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达7—9万吨/年;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加氢站25座;打造冷链物流车、叉车、山区矿车等多个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集群,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规模达到5000辆,对外生产销售规模达到1万辆;引进或培育2—3家国内氢能装备制造、氢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领先企业,助力我市及全省氢能产业发展。至2030年底,全市氢能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
远期(2031—2035年):将我市打造成为区域可再生氢储能示范高地、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高地、氢基绿色工业示范高地,氢能装备生产制造高效集聚,建成“中原氢谷”产业生态圈。至2035年底,氢储能建设规模达4—5吉瓦,支撑我省豫北、豫中乃至华北—华中地区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100吉瓦,形成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达40—50万吨/年,建成加氢站60—80座,我市各类运营车辆基本完成氢燃料电池汽车“宜替则替”,并具备面向全省乃至全国规模化生产和销售多品类氢燃料电池汽车的能力,孵化一批品类齐全、特色鲜明的“专精特新”氢能企业,全市氢能产业产值达到1500亿元。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已经2022年11月2日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