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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交通局关于鼓励购买使用新能源货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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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交通局关于鼓励购买使用新能源货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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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12/28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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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7日,北京市昌平区交通局印发《关于鼓励购买使用新能源货车的公告》,《公告》明确:相关企业如有购买福田品牌新能源车辆意向,采购5台以下新能源汽车用户,在结算交款时享受市场价优惠1000元/台;采购5台以上新能源汽车用户,在结算交款时享受市场价优惠2000元/台。

 

北京市昌平区交通局关于鼓励购买使用新能源货车的公告

 

昌平区货运企业:

 

根据我市治理“大城市病”、促进减量提质、推动集约高效发展的要求,为助力北京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导新增产业和功能发展更加绿色低碳、生态环保,昌平区交通局经过多次到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调研,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新能源货车合作推广方案,鼓励本辖区注册经营货运企业购买使用新能源货车。

 

相关企业如有购买福田品牌新能源车辆意向,持有昌平区交通局制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购车,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采购5台以下新能源汽车用户,在结算交款时享受市场价优惠1000元/台;采购5台以上新能源汽车用户,在结算交款时享受市场价优惠2000元/台。享受8大服务升级,包括:超长质保(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6年或30万公里超长质保)、24小时免费救援、三电总成件发生故障直接换新件、VIP服务(两小时服务响应,四小时服务到达)、驻点服务(大客户免费驻点服务)、交车提供免费使用培训、免费提供智能车联网运营服务、远程智能诊断(故障远程智能诊断、快速处理)。

 

本优惠政策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昌平区交通局、福田欧航欧马可
2022年12月21日

 

 

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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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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