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官网!

搜索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行业官方权威性工具书

手机网站

微信网站

版权所有  ©  北京国能赢创能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京ICP备1703772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013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北京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
联系人:王云龙
座 机:010-88110355
手 机:1369111791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ev863@126.com

>
>
>
工信部装备中心丨关于乘用车企业提交2023年度积分预报告的通知

您现在的位置:

工信部装备中心丨关于乘用车企业提交2023年度积分预报告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
2022/12/08 11:32
浏览量

2022年12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乘用车企业提交2023年度积分预报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考虑疫情对行业企业影响,2023年度积分预报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各乘用车企业:

 

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 第53号)有关要求,各乘用车企业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下一年度积分预报告。受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一司委托,装备中心开展2023年度预报告的收集与审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即日起,乘用车企业应使用数据报送账号登录双积分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预报告内容,下载后由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再通过系统上传扫描后的PDF版本文件。

 

考虑疫情对行业企业影响,2023年度积分预报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5日

 

国家政策

交通部 发改委:因地制宜推广应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布局建设专用换电站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扩大新能源物流车在城市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应用
工信部等部门:推动“5G上车”,鼓励汽车前装5G通信模块,助力智能网联汽车智驾、智舱提质升级
国家能源局:6项氢能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公示
拟指定汽车等产品领域实验室21家次 国家认监委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工作
国家消防救援局:加强新能源汽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管理
工信部: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加氢通信协议等行业标准报批公示
四部门印发国家锂电池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

地方政策

相关附件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