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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丨强化充电桩与信息技术融合,到2025年建成公共充电桩4万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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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丨强化充电桩与信息技术融合,到2025年建成公共充电桩4万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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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5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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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9日,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云南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新能源汽车、氢能方面,《规划》明确:


1)加强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能源车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充电桩和充电站建设,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加大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机场、交通枢纽、物流中心、公交场站等区域充电服务网路布局建设力度,强化充电桩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到2025年,建成公共充电桩4万枪。


2)优化交通能源结构:推进交通领域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促进公路货运节能减排,推动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环卫、旅游客车、景区摆渡车新能源化,鼓励推广换电模式,适时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城市客运领域的示范运行。到2025年,全省城市公交、出租车(含网约出租)、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达到72%、35%和20%。


3)强化交通领域排放控制:优化交通能源结构,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产业和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推进交通领域节能,全面控制交通领域排放。


4)加强省科研机构与大专院校等强技术机构联合,尝试建设云南省氢能示范基地,建设碳中和技术重点实验室。

 


以下是《云南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21—2025年)》节选部分:

 

三、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控制
(一)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积极稳妥地支持和鼓励部分地方和重点行业结合自身经济发展实际推进碳达峰,制定明确的达峰目标、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
1.实施区域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制定并发布《云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基于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科学研判省级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形成我省碳排放达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落实碳排放达峰目标的对策措施,力争与全国同步实现碳达峰。推动州(市)梯次有序开展碳达峰行动,各州(市)可结合本地区特点,试点探索碳排放达峰和总量控制的新思维及新模式。定期对州(市)达峰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考核评估,并把达峰进展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2.推动重点部门和行业碳排放尽早达峰
在碳排放强度控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建立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做好全省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设计,研究提出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地区、部门和行业分解机制。推动工业、能源、交通、建筑等重点部门制定分领域碳达峰方案和减排路线图。探索编制火电、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冶金等重点耗能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方案,鼓励火电、钢铁率先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工作,倒逼行业升级改造。在重点耗能企业进一步推广低碳技术和节能技术应用,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达峰工作。
(二)促进经济高质量低碳发展
全面实施云南省工业绿色发展“862”[ 云南省工业绿色发展“862”战略:“8”指优化调整工业结构、提升工业能效水平、推动工业低碳发展、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提升工业用水效率、稳步推进清洁生产、深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强绿色发展交流合作八大主要任务;“6”指产业结构绿色升级、工业能效提升、资源循环利用、工业用水效率提升、清洁生产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六大重点工程;“2”指新一轮绿色技术改造和工业低碳两大重点行动。]战略,加快推动产业发展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传统高耗能产业优化升级,培育壮大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生态旅游业。到2025年,绿色产业体系得到快速发展,绿色产品大幅增长,新能源汽车、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节能环保装备、产品与服务等绿色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1.推动传统高耗能产业优化升级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根据国家要求更新调整淘汰类、限制类目录清单。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要求,提高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产能减量置换比例,将传统煤化工、石化化工行业纳入产能置换管理。推动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在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前提下,科学引领绿色铝绿色硅等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建设以绿色铝为品牌的世界一流“中国铝谷”,打造绿色硅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加快建材行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型和绿色建材,积极发展新型墙材,引导传统建材企业向新型建材企业转型。依托中缅油气管道项目,加快发展石化深加工产业链,耦合发展新型煤化工、盐化工、生物化工,大力发展精细化工,推动延伸精细化学品、纺织品等终端产品。巩固提升磷化工的优势地位,发展磷烯、磷系新型阻燃剂、新型肥料等。
2.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动能,打造具有云南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引擎。着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和新材料、生物产业、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昆明、玉溪、楚雄等建设成为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产业集聚区。聚焦4G补短板、千兆宽带、5G网络覆盖等重点,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数字云南”建设,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6.5%;发展以高档数控机床与智能加工中心、航空设备和系统、新型城市轨道交通装备、新型物流成套装备等为重点的高端装备;支持在滇中地区打造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支持昆明等重点州、市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前瞻布局纳米、智能、仿生等前沿新材料研发,培育壮大高端钛合金、铝合金、稀贵金属、稀土催化功能材料、半导体材料等一批关键战略材料;推进生物技术在医疗、农业、化工、能源等领域进一步渗透,为“健康云南”“绿色云南”提供新支撑;发展以节能产品制造、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为主的高效节能产业,以环保技术装备制造、环保应用和服务为主的先进环保产业。到2025年,基本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中心和创新中心,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5%以上。
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生态旅游业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大力发展高效安全、绿色普惠、开放创新的现代金融服务;加快发展技术创新、产品设计、研究开发、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学技术普及、综合科技服务等科技研发和创业服务;促进工业设计、信用中介、检验检测认证、人力资源、售后服务等商务服务加快发展;支持环境工程咨询、清洁生产审核、环保管家、碳资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和管理模式发展创新。全力推进生态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按照全域旅游发展思路,积极推进“旅游+”融合发展,依据全省生态旅游资源、交通干线和节点城市分布,以重要生态功能区为单元,培育一批有代表性的生态旅游目的地,形成一批省域精品生态旅游线路,打造一批生态风景道,形成点线面相结合、适应多样化需求的生态旅游发展格局。到202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0%以上。
(三)推动低碳能源体系建设
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强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稳定高效的天然气储运体系,探索“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模式,着力打造绿色能源千亿级产业,推进云南绿色能源示范省建设。
1.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制度
坚持节能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统筹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结合各地发展特点和发展实况,科学合理将全省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强度控制目标分解到各州(市),加强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预警,严格责任落实和评价考核。强化源头控制、节能审查,建立健全用能预算、新上项目能耗减量或等量替代等管理制度。构建“双控”市场化机制,探索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市场交易、核查监管等制度框架。
2.继续强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大力发展高精度煤炭洗选加工,建设褐煤提质工艺及成套设备项目3—5个,实现煤炭深度提质和分质分级。开展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逐步推广“分质分级、能化结合、集成联产”的新型煤炭利用方式,鼓励“煤-化-电-热”一体化发展,加强各系统耦合集成,推进煤化工与发电、油气化工、钢铁、建材等产业间的耦合发展。推动现有火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大煤矸石、煤泥、煤矿瓦斯等资源化利用的力度,推广矸石井下充填技术,支持低热值煤(煤泥、煤矸石)循环流化床燃烧技术及锅炉的研发及应用,提升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水平,建成22个低浓度瓦斯发电项目,到2025年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率稳步提高。
3.加快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
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遵循水资源综合利用原则,积极有序开展大型水电开发、建设工作,继续推进白鹤滩、托巴水电站建设,加快推进古水、旭龙、奔子栏等水电站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推动金安桥、向家坝等水电站扩机,全面建成金沙江、澜沧江流域两大水电基地。积极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开工建设风电、光伏装机5000万千瓦以上。充分利用大型水电、火电基地调节能力,加快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中下游、红河流域“风光水储一体化”以及曲靖“风光火储一体化”多能互补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发展,力争“十四五”期间建成20个国家级试点县;在绿色铝、硅重点产业园区和新兴产业园区打造一批“碳中和示范产业园”;开展交通、通讯、物流、新增建筑等多场景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示范。积极推动页岩气资源就地转化利用,推进生物质发电、沼气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探索地热发电,推进干热岩试验性发电机推广利用。到2025年,全省电力总装机1.4亿千瓦以上,绿色能源装机达到1.2亿千瓦以上,占比86%以上,清洁能源发电量约4200亿千瓦时,力争建设新型储能规模200万千瓦左右,支持氢能产业试点,基本建成国家清洁能源基地。
4.建设稳定高效的天然气储运体系
加强天然气气源建设,扩大中缅管道天然气利用规模,充分利用已进入昭通的“川气”,积极推进楚雄盆地天然气、昭通页岩气等资源勘探开发,加强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和资源开拓,依托中缅天然气,在干管沿线建设小型调峰用LNG加工厂。推进成品油管道以及南环线、东干线天然气管道建设,构建“一横一环四纵”覆盖全省的天然气管网。加快州(市)天然气干支线建设,并根据中缅天然气管道干支线和全省天然气主要支线走向及分输站、门站的位置,建设一批压缩天然气母站,实现向全省大部分县(市、区)供应天然气。推进城市燃气管网和城乡加气设施建设配合天然气干支线管网建设,在全省推广保山市天然气利用试验示范区成功经验。合理规划建设天然气应急和调峰储气配套设施。
5.探索“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模式
加强能源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适应高比例新能源发展的电网技术和管理水平,构建新能源发电、储能调节、用电负荷“可视、可测、可控”调控体系,建立“信息完备、预测精准、调整灵活”的电力运行智能化调度系统。营造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生态体系,建立新型能源市场交易体系和商业运营平台,发展分布式能源、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智慧用能和增值服务、绿色能源灵活交易、能源大数据服务应用等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能源互联网关键技术攻关、核心设备研发和标准体系建设,促进能源互联网技术、标准和模式的国际应用与合作。
(四)加快工业领域低碳转型
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制造体系,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支持企业参与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创建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园区,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供应链,加快形成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实现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稳健提升。
1.大力提升工业能效水平
加强企业节能管理。持续开展节能诊断服务,提高诊断服务水平,以钢铁、水泥、有色、化工、机械、电气、电子、医药、食品、陶瓷、造纸、制糖、橡胶等行业为重点,依托市场化组织对主要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帮助企业深挖节能潜力。提升节能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大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系统信息化改造,推进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适时修订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评价指南,开展能源管理体系专业培训,加强企业体系运行和持续改进工作,推进能源管理与其他标准体系互相融合。持续开展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发挥能效“领跑者”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能效“领跑者”征集审核发布制度,积极推荐我省企业(单位)申报全国能效“领跑者”“能效之星”,加快企业层面节能降碳奖惩制度建设。
实施能效提升工程。按照“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进一步淘汰电力、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加强工业生产全过程控制,推动重点节能技术、设备、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加快推进终端用能设备“电气化”和“油气化”替代改造。以钢铁、建材、化工、有色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组织实施余热余压利用、工业窑(炉)、供热系统、电机系统、空调系统、空压系统、绿色照明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通过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推动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加快实施集中供热、热电联产、能源梯级利用、清洁能源替代等改造,不断优化能源供应、加工转换、输送、消费、回收系统。推进大型工业企业加大节能项目投入,并组织下属企业以点带面实施技术改造。推动广大中小企业重视节能技改工作,及时更新改造高耗能淘汰类用能设备。到2025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2.推进重点行业降碳减污
推进钢铁行业低碳转型。减少原燃料消耗,通过在原料制备、焦化、烧结、球团、炼铁等原燃料消耗的环节采取优化原燃料配比、稳定原料质量、强化精细化管理等全过程控制减少碳排放。严格落实《钢铁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一步限制长流程钢铁生产,大力推动电炉短流程炼钢和氢能炼钢,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占比达到15%以上,对电炉炼钢实施等量置换,提高电炉生产效率,加快提高钢铁企业智能化车间、无头轧制、低碳炼铁等技术水平和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废钢利用比例,推广应用钢铁工业煤粉催化强化燃烧、余热、余能回收利用,富含一氧化碳气体二次能源综合利用等。持续开展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钢铁烧结烟气、焦炉烟气和高炉煤气实施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到2025年,钢铁行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推进建材行业低碳转型。提高建筑质量,延长建筑使用寿命,从需求端减少建筑材料使用量。大力推广水泥生产原燃料替代,鼓励传统水泥工业使用碳密集程度较低的燃料,推广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替代燃煤,推动水泥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鼓励使用电石渣、粉煤灰、钢渣等工业固体废物替代粘土等高碳酸盐原料。加快发展新型低碳水泥,加速开发替代水泥的新兴绿色胶凝材料。提高水泥散装率,降低水泥中熟料含量以及实施碳捕集等新兴技术实现水泥产量增长与直接碳排放量脱钩。加快开发水泥生产智能化控制与管理体系,实现生产管理的智能化系统(MES)与先进寻优智能控制系统(APC)联合,实现水泥制造的智能化。
推进石化与化工行业低碳转型。全面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推动原料结构轻质化发展,并逐步发展以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电解制氢、CO2利用和生物质转化技术为代表的颠覆性技术。加大褐煤资源利用,依靠技术创新推动现代煤化工与石油化工、精细化工融合发展,实现煤炭“由黑变白,由白到细”转化。提高中低品位磷矿、磷石膏以及氟硅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含磷废水的处理及回收利用,加快推广黄磷绿色清洁生产和废气处理新技术应用。加快在石油与化工行业开展二氧化碳回收、捕集和利用技术。
推进有色金属行业低碳转型。促进低效产能淘汰退出,主动压减过剩产能,坚持全过程控制理念,提高有色冶金行业低碳绿色发展水平。积极发展清洁载能水电硅、水电铝产业,开展低品质铝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电解铝槽智能化及低排放技术,低成本短流程炼铜(铅、锑)清洁冶炼技术,超纯稀有难熔金属冶炼技术,难选冶矿石提金技术,组合还原剂替代木炭生产工业硅等技术,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部绿色铝合金化,力争全部就地转化为铝材和铸件。加大废旧有色金属的再生利用,提高再生有色金属占市场供应量的比重,综合利用有色金属冶炼的副产品或中间产品,减少物料损失与排放,实现资源重复、多级利用。加强有色金属冶炼烟气的治理,推动实施超低排放,制定有针对性、高效性、可靠性的常规污染物与重金属、温室气体协同治理,实现多效减排。
3.控制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通过原料替代、改善生产工艺、改进设备使用等措施减少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推广利用电石渣、造纸污泥、脱硫石膏、粉煤灰、矿渣等固体工业废渣等非碳酸盐原料生产水泥,加快发展新型低碳水泥,鼓励采用电炉炼钢—热轧短流程生产工艺,推广有色金属冶炼短流程生产工艺技术,改进电石、石灰生产工艺,减少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改进化肥、硝酸等行业的生产工艺,应用控排技术,减少工业生产过程氧化亚氮的排放。实施高温室效应潜能值气体替代,通过采用合理防护性气体、创新操作工艺、开展替代品研发、改进设备使用等措施,大幅度削减工业生产过程含氟气体排放。
4.开展工业低碳试点示范
继续开展低碳园区、低碳企业创建,结合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大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力度,推进园区碳排放清单编制、园区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制定和实施,推动园区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引导企业实施低碳发展战略,建立和完善低碳企业评价标准、指标体系,选择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企业碳达峰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开展低碳产品创建和认证,增强企业低碳竞争力。
(五)强化建筑领域低碳管理
重点抓实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关键环节、关键领域,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探索建立适合云南地域、气候、资源、经济、文化特点的被动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培育发展一批绿色建筑设计咨询、节能改造、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创新型产业。
1.全面提升新建建筑绿色设计水平
严格落实绿色建筑强制推广政策,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完善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等过程的数据采集。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规范,调整政策规定和执行标准,切实提高工程建设底线控制水平,整体提升工程建设质量,高质量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完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制度,规范申报、审查、公示制度,提高绿色建筑标识质量和效率。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实现绿色建筑标准,其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力争达到30%以上。
2.加大建筑节能力度
建立建筑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广泛应用高强度、高性能建筑材料,提高工程建筑质量,延长使用寿命。因地制宜适度发展木结构建筑。积极开展太阳能、地热能、浅层地温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整体式建筑在民用和公共建筑领域的应用,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和使用装配式技术体系的建筑占比稳步提高。加快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对重点能耗建筑实行动态监测。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和零碳排放建筑。鼓励推动建筑屋顶、墙面立体绿化。鼓励建设绿色农房。
3.推动发展低碳建筑创新业态
适应市场需求,培育发展一批绿色建筑设计咨询、节能改造、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创新型产业,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强化对建筑节能管理与服务项目的支持,出台建筑节能服务领域企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完善激励机制与引导,有效推动建筑领域向绿色低碳发展转变。
(六)强化交通领域排放控制
推动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加强绿色低碳运输体系建设,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优化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多种交通运输方式高度融合、有机衔接。优化交通能源结构,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产业和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推进交通领域节能,全面控制交通领域排放。
(七)有效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云南省 “非二”温室气体约占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的20%左右,主要来自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等排放的包括甲烷(CH4)、氧化亚氮(N2O)、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碳(SF6)等四种温室气体,“非二”温室气体具有较高的增温潜势,与大气环境质量密切相关,有效控制“非二”温室气体,是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健全“非二”温室气体排放统计
完善监测和统计,摸清我省“非二”温室气体排放家底,推动建立覆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等各领域的“非二”温室气体排放监测和统计制度,组织开展“非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监测;加强“非二”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和监测技术相关研究,开展排放清单编制。
2.制定“非二”温室气体减排战略和规划
高度重视“非二”温室气体减排的紧迫性,结合国家减排战略和部署,加快制定近、中、远期“非二”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和任务,制定实施“非二”温室气体减排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非二”温室气体减排的政策体系,出台相应的法规、政策和标准。
3.加大重点领域“非二”温室气体减排
强化能源活动领域“非二”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控制煤炭开采甲烷排放,大力推进煤层气甲烷回收利用,提高瓦斯抽采率和抽采利用率,开展煤矿煤层气抽采利用示范项目,到2025年,力争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1亿立方米以上,抽采利用率明显提高。控制油气系统甲烷排放,开展油气系统挥发性有机物与甲烷排放协同控制,开展涵盖油气生产、处理和储运业务的全系统甲烷泄漏监测和甲烷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工程。
加强工业生产过程排放控制。控制工业生产过程氧化亚氮排放,控制硝酸产量,化解过剩产能,改进现有硝酸生产设施的生产工艺,鼓励采用三级处理法氧化亚氮分解技术,实施硝酸生产氧化亚氮排放削减工程。控制电解铝生产过程全氟化碳的减排,优化工艺参数和操作流程,优化电解槽设计、强化原辅材料成分和质量管控、设备管理维护,全过程减少含氟气体排放。提高电力生产过程六氟化硫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率、减少泄漏,加强原料替代,通过持续性改造和优化,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推动温室气体减排、资源化利用等多重效应。
控制农业领域“非二”温室气体排放。推广畜禽饲养饲料质量改善、营养调控和饲料添加剂等技术,实施舍内干清粪、粪便厌氧处理及沼气回收等手段,有效控制农业活动甲烷排放。推广交稻旱种、集中育秧等技术控制稻田甲烷排放。大力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推广耕地轮作等保护性耕作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等精准施肥技术,推广化肥减量化,进一步控制农田氧化亚氮排放,到2025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
控制废弃物领域“非二”排放。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动生活垃圾处理由填埋转向焚烧发电,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形成,实现垃圾焚烧比例占垃圾总处理量的50%以上。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县城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5%以上;加大工业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甲烷回收利用,减少甲烷排放。
1.加强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持续推进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机场、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运输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规划、设计、施工、养护和管理全生命周期贯彻绿色低碳理念。加快铁路专用线扩建,扩大铁路网覆盖率,加快完善公路网,大力推进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统筹布局综合交通枢纽,完善机场等重要枢纽集疏运体系,提升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的组合效率。加强城市低碳出行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城市公园和湖泊等建设一批慢行跑道和骑行绿道。
推进新能源车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充电桩和充电站建设,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加大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机场、交通枢纽、物流中心、公交场站等区域充电服务网路布局建设力度,强化充电桩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到2025年,建成公共充电桩4万枪。推动LNG、电动、氢能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技术进步,鼓励在高原湖泊和城市河段等区域率先示范应用。推广智能化、数字化、轻量化、环保型交通装备及成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交通装备的智能检测监测技术和运维技术,加速淘汰落后技术和高耗低效交通装备。
2.全面实施绿色运输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推进港口集疏运铁路、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等“公转铁”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和水运有序转移,逐步减少重载柴油货车在大宗散货长距离运输中的比重,推动铁水、公铁、公水、空陆等联运发展。推进电商物流、冷链物流、大件运输、危险品物流等专业化物流发展,促进城际干线运输和城市末端配送有机衔接,鼓励发展集约化配送模式,到2025年,营运车辆和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率分别下降4%和3.5%。提高城市群内轨道交通通勤化水平,推广城际道路客运公交化运行模式,打造旅客联程运输系统,加强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鼓励引导绿色公交出行,合理引导个体机动出行。以昆明、玉溪、保山、普洱为试点,开展“绿色出行”示范创建专项活动。
优化交通能源结构。推进交通领域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促进公路货运节能减排,推动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环卫、旅游客车、景区摆渡车新能源化,鼓励推广换电模式,适时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城市客运领域的示范运行。到2025年,全省城市公交、出租车(含网约出租)、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达到72%、35%和20%。
实施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公路方面,加快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提高机动车燃油经济性,降低机动车油耗;加快推广道路沥青拌合楼重油改天然气,开展沥青拌合楼燃烧处理、超导管加热和太阳能加热沥青等技术示范。铁路方面,继续加快铁路电气化改造,到2025年,铁路电气化率达到80%,提高电力机车承担铁路客货运输量比重,推动铁路编组站制冷/供暖系统的节能和燃煤替代改造。水运方面,加快推进绿色航道创建、加快淘汰老旧船舶力度。航空领域方面,进一步推广使用航空生物燃料,继续推进飞机辅助动力装置(APU)替代技术,加强机场航站楼低碳管理。加大交通运输行业废弃交通装备、邮政运输包装物等废旧资源的分类回收和重复利用,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循环发展。
3.提高交通智慧化水平
提高交通运营管理的智慧化水平,打造综合交通运输“数字大脑”,构建数字出行网络、智慧物流服务网络、现代化行业治理信息网络。着力提升现有城市交通的信息化水平,构建智能交通系统,提高对城市拥堵、交通事件、恶劣气候及其他容量限制事件的应对能力,形成保障安全、提高效率、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的综合运输体系。
(八)倡导低碳生活消费方式
倡导低碳生活和消费方式是促进社会层面低碳转型的重要方面,主要围绕鼓励绿色低碳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碳普惠试点、碳足迹标签试点等工作展开。
1.鼓励绿色低碳消费
建立绿色低碳产品多元化供给体系,从供给侧进一步强化节能节水产品、资源再生产品、绿色建材、新能源汽车等绿色消费品的生产和供给力度,进一步扩大绿色低碳消费品市场。鼓励开展绿色低碳商场、绿色低碳电商等绿色低碳产品流通主体建设,开辟绿色低碳产品销售专区。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定政府节能采购产品目录,引领低碳消费;鼓励公众购买和使用低碳节能环保产品,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作用,建立低碳产品信息发布平台,拓宽低碳产品售卖渠道,形成绿色低碳消费的社会风尚。
2.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倡导“低碳足迹,低碳生活”的出行理念,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引导公众低碳出行。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持续开展全民节水行动,倡导有序购买使用节能电器、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加强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力度,引导宾馆酒店、餐饮服务及个人减少一次性消费品的提供及使用。通过召开视频电话会议,网络在线处理公文,使用节能办公设备等实现低碳高效办公。
3.开展碳普惠试点
逐步开展碳普惠试点。建立碳普惠制下居民公交车出行、地铁出行、自行车出行、森林保护、森林经营、废弃衣物利用等碳减排量核算方法研究。推动实现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参与碳市场交易的运行试点。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搭建公众碳普惠平台和手机APP平台,将公众低碳行为带来的碳减排量进行科学量化并用于兑换商业优惠或其他服务优惠,实现低碳权益惠及公众。推动碳足迹标签试点,开展“减少二氧化碳”“碳中性包装”等碳足迹计算和认证。
四、协同推进碳中和
(一)增加森林及生态系统碳汇
森林及生态系统碳汇是实现碳排放吸收的重要领域,是实现碳中和的最主要手段,要持续推进林草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推进森林碳汇开发及转换储存、加强湿地和农田生态系统保护和增汇。
1.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
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守林地和森林生态红线,强化森林资源、湿地资源保护管理,防止林地被随意侵占和改变用途。严格落实城镇开发边界的管控,防止城市建设项目侵占林地。
2.持续推进林草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
加强推进人工造林、更新造林、森林抚育、退化林地修复、森林经营示范试点等重点林草生态项目的实施,不断优化森林草原结构,提升森林草原质量,增强固碳能力;加强林草资源的保护力度,科学确定采伐限额,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创新生态治理模式,整合国家和省级林草生态工程建设项目资金,集中开展沿路、沿河湖、沿集镇等“三沿”绿化;以创建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城市等为载体扩大城市绿地面积;加大森林乡村建设,提升村庄绿化率。开展草原保护与修复,以滇西北、滇东北退化草原修复为重点,落实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制度,推进退耕还草、退牧还草、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建设等工作,全面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强化草原固碳能力。到2025年,林草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80%。
3.建立林草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充分发挥我省森林资源优势,强化森林碳汇开发和转换储存。在滇东南、滇西北、滇东北等需要开展森林抚育和经营的重点区域,围绕碳汇造林和森林多功能经营等工作,利用科学、简便的方法学对碳汇量进行测算和核证,实现森林碳汇资源的开发利用转换,推进森林保护与森林碳汇开发同步进行。持续推进林草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探索开展森林碳汇潜力评价,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碳汇林草建设,鼓励和支持碳汇资源参与国内外碳市场交易。
4.增强湿地、农业和土壤碳汇
根据国土三调成果,加强沼泽和内陆滩涂湿地的保护。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辅助恢复为辅,加强退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不断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及碳汇功能。深入挖掘农业碳汇潜力,通过农业技术改进、种植模式调整等措施,增强农业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动开展土壤碳汇机制研究和监测,明确土壤碳汇储量和特征,严格执行基本农田红线,开展土地可持续利用和管理,减少土壤碳汇流失。
(二)探索深度脱碳和碳中和工作
作为未来能源系统深度碳减排的主力,电力部门应进一步增加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装机容量、发电量和消费量,促进所有终端用能部门快速电气化,探索新能源领域电、氢、碳多元耦合发展方式;在工业部门,通过提高能效、材料替代等途径降低能源需求,以数字化和深度电气化推进脱碳化;在交通部门,向电力、生物燃料等低碳能源转型;在农业部门,广泛应用农田及农林复合固碳技术、增产增效与固碳减排同步技术等固碳降碳措施;在建筑部门,使用高质量的建筑材料延长建筑使用寿命,降低建筑的隐含能耗。在火电、钢铁、有色等重点行业开展碳捕获和利用等深度脱碳技术试点应用。
(三)积极有序推广社会活动碳中和
有序推广社会活动碳中和,鼓励各类实施主体在赛事、会议、展览、旅游、生产、运营等各类活动中优先实施节能降耗、绿色消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倡导绿色经营和低碳发展理念,实施大型活动碳中和或部分抵消温室气体排放。逐步将碳中和等低碳发展行动情况纳入绿色创建、低碳创建等评价体系,探索建设碳中和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大型商场、超市,推动社会机构提高碳中和参与度,拓展碳中和覆盖领域,提升碳中和服务能力。
(四)打造碳中和技术创新高地
超前谋划低碳科技发展战略,成立专项基金,力争在推动碳中和所需要的基础材料、关键器件和核心技术等领域有所突破。强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基础理论、技术研发和工业示范重点难题攻关,实现在火电、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的探索性应用。加大在生物碳、生物质能源+CO2捕获和储存(BECCS)、从空气中直接捕捉CO2(DAC)、强化风化(矿物碳化)、改良农业种植方式等负排放技术的攻关和规模化应用。加强我省科研机构与大专院校等强技术机构联合,尝试建设云南省氢能示范基地,建设碳中和技术重点实验室。
(五)实施区域碳中和试点行动
实施多层级“近零碳”“零碳”试点项目,鼓励低碳发展基础较好的城镇、园区、社区、校园、旅游景区开展近零碳示范区建设,推动实施区域碳中和。推动普洱市、西双版纳州、瑞丽市开展碳中和示范区试点建设,研究制定碳中和示范区行动方案,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碳中和实施路径和经验。探索在具有显著清洁能源优势和低碳产业发展优势的大理州开展大理州低碳州、大理市零碳城市示范建设,在示范基础上,争取“十四五”期间建成一批碳中和、碳达峰、近零碳示范区。

 

国家政策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将共同组织实施中国首台(套)检测评定工作
自动驾驶方向18个项目 交通运输部公布第2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
科技部 财政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为氢能专项组织实施提供明确指导方针
三部门:聚焦车联网等重点产业 强化资金支持和风险保障
多个氢能项目列入 国家发改委发布第1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
商务部等14部门: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 完善充(换)电等基础设施
工信部公示第382批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583个型号列入
公告:第60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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