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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丨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应用 示范应用新能源重型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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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丨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应用 示范应用新能源重型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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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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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7日,安徽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新能源汽车方面,《方案》明确:


1)提高联运装备绿色化水平。积极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应用,有序推进主要港口、物流枢纽和园区场内车辆装备和作业机械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更新替代,在港区、场区短途运输和固定线路运输等场景示范应用新能源重型卡车。


2)完善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政策。鼓励各地出台支持多种运输方式协同、提高综合运输效率、便利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通行等方面政策。

 

 

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部署,大力推动我省多式联运发展,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提升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促进节能减排降碳,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发展多式联运为抓手,提升基础设施联通水平,促进运输组织模式创新,推动技术装备升级,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交通贡献,更好服务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多式联运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水路和铁路为主的发展格局,全省水路货运量较2020年增加1.6亿吨,铁路货运量增加252万吨,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利用疏港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大宗货物的比例进一步提高。


二、提升多式联运承载能力和衔接水平


(三)加快多式联运骨干通道布局。强化规划统筹引领,提高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布局和建设水平,加快构建我省“4轴、5廊、6通道”的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加快推进沿江高铁武汉至合肥至南京段建设,挖掘既有干线铁路运能,实施宁芜等铁路扩能改造,推进三门峡至洋口港铁路亳州至宿州段前期工作。(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省港航集团,各市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四)完善综合货运枢纽功能布局。持续打造芜湖马鞍山、安庆江海联运枢纽,建设合肥江淮联运中心和蚌埠、淮南淮河航运枢纽,完善港口多式联运、便捷通关等服务功能,合理布局内陆无水港。(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完善铁路物流基地布局,加快阜阳、芜湖等地区铁路物流基地布局,推进新建合肥派河、阜阳北等物流基地工程,扩能改造滁州北、广德、黄山等铁路货场,促进铁路货运能力提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加快建设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芜湖专业航空货运枢纽港,强化枢纽机场货物转运、保税监管、邮政快递、冷链物流等综合服务功能。依托物流枢纽、综合货运枢纽布局建设国际寄递枢纽和邮政快递集散分拨中心。(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民航机场集团、省财政厅、合肥海关、省邮政管理局)
(五)健全综合枢纽集疏运体系。强化铁路集疏运设施建设,推进主要港口以及部分重要港口、港区进港铁路建设,重点加快安庆港皖河新港、安庆港长风港区、池州港东至经开区、铜陵港江北港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实现长江港口铁路进港。同步推进蚌埠临港产业园综合货运中心、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固镇县经济开发区、宿州现代产业园等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提高港口集疏运公路标准,加快推进主要港口重要港区与干线公路连通建设,实现重要港区连通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迁建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及粮食储备库等,原则上要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省生态环境厅)


三、优化多式联运组织模式


(六)丰富多式联运服务产品。全面推进“船边直提”和“抵港直装”模式。支持港口城市结合城区老码头改造,发展生活物资水陆联运。加大35吨敞顶箱使用力度,推进两淮地区煤炭、皖南地区砂石料、皖北地区粮食入箱运输。大力发展铁路快运,推动冷链、危化品、国内邮件快件等专业化联运发展。积极推广公铁联运、江海中转联运、江海直达运输,鼓励中欧、中亚班列等专业化联运发展。(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省港航集团、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合肥海关、省邮政管理局)
(七)加快培育多式联运市场主体。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在多式联运行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更多有基础、有意愿的传统货运物流企业加快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发展。支持省内港航、民航、货代及网络货运平台等骨干龙头企业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跨行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多式联运企业联盟。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引进国内外优秀多式联运经营企业来皖设立总部基地、营运中心或区域分拨中心,提升市场主体发展水平,探索共建长三角地区多式联运体系。到2025年,推进30个左右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新培育2—3个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从而打造一批网络化、规模化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港航集团、省民航机场集团)深化铁路市场化改革,鼓励不同运输方式企业以资本融合、资源信息共享、网络共建、联运产品共同开发等为纽带,组建多式联运专业化经营主体。(责任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八)推进运输服务规则衔接。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部委,加快推进不同运输方式在票据单证格式、运价计费规则、货类品名代码、危险货物划分、包装与装载要求、安全管理制度、货物交接服务规范、保价保险理赔标准、责任识别等方面的衔接,鼓励企业研究制定有利于“门到门”一体化运输组织的多式联运服务规则和标准体系。积极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电子化单证,加强单证信息交换共享,实现“一单制”物流全程可监测、可追溯。(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
(九)加大信息资源共享力度。以铁路、港口信息互联为重点,积极推动铁路、港口、船公司、民航、空港、公路等骨干企业有序开放信息资源和数据接口,开放列车到发时刻、货物装卸、船舶进离港等信息,形成以企业间互联应用为主体、畅通高效的多式联运信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北斗系统在营运车船上的应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运输全程可监测、可追溯。(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省邮政管理局、有关省属企业)


四、促进重点区域运输结构调整


(十)大力推进“公转铁、公转水”。依托现代化铁路提质加密与货运枢纽改造升级,推动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责任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淮河干流整治、江淮运河与港口资源整合,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水”,短距离运输时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港航集团)发挥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倒逼作用,进一步规范源头治超管理,完成全省重点货源监管单位动态调整,加快推进重点源头监管单位称重数据、视频信息接入省联网治超系统,严把货物装载“出门关”。提升路警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科技化水平,完善长三角一体化执法协作机制,持续开展长三角“三省一市”、皖北片区“四省十一市”等省际市际区域联合治超,推进车辆信息和执法信息交换、共享,推动联合执法全过程联网管理。(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公安厅)
(十一)加快江海联运、铁水联运发展。统筹发展水水中转、江海直达和江海联运等运输模式,依托沿江5港积极推进水水中转发展,强化与合肥港、蚌埠港、淮南港等省内港口间协作,提高长江干线水运与其他航道运输的衔接效率。鼓励企业依托芜湖港、马鞍山港、合肥港、蚌埠港,积极对接舟山港、宁波港、上海港、连云港港、太仓港、盐城港等,加密和开辟新航线航班,持续稳定运营“一核两翼”航线,完善水路集装箱运输新格局,扶持企业谋划开通周口(漯河)—蚌埠、淮滨—蚌埠、蚌埠—上海省内外航线,支持开通郑蒲港—福州集装箱内贸直达航线,进一步提升主要港口的辐射能力,打造安徽内河运输精品航线。大力推进集装箱铁水联运,以芜湖朱家桥与郑蒲港铁路专用线为依托,积极发展集装箱铁水联运业务,引导港航、铁路等运输企业加强合作、整合资源、优化运输组织、拓展省内铁水联运市场,逐步完善铁水联运发展软环境。(责任单位:省港航集团,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五、加快技术装备升级


(十二)推广联运装备标准化水平。推动长三角区域跨运输方式的集装箱循环共用,降低空箱调转比例。探索在大型铁路货场、综合货运枢纽拓展海运箱提还箱等功能,提供等同于港口的箱管服务。积极推动标准化托盘(1200mm×1000mm)在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联运中的应用。加快培育集装箱、半挂车、托盘等多式联运设备租赁市场发展。(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三)提升联运装备智能化水平。支持企业加快铁路快运、空铁(公)联运标准集装器(板)等物流技术装备研发。(责任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鼓励企业研究适应内陆集装箱发展的道路自卸卡车、岸桥等设施设备,研发推广冷链、危化品等专用运输车船。推动新型模块化运载工具、快速转运和智能口岸查验等设备研发和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合肥海关、省科技厅、省邮政管理局)
(十四)提高联运装备绿色化水平。积极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应用,有序推进主要港口、物流枢纽和园区场内车辆装备和作业机械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更新替代,在港区、场区短途运输和固定线路运输等场景示范应用新能源重型卡车。加快推进港站枢纽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持续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安装和升级改造,提高岸电使用率。(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六、营造统一开放市场环境


(十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多式联运政务数据安全有序开放。(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省港航集团)深化铁路市场化改革,促进铁路运输市场主体多元化,研究推进铁路、港口、航运等企业股权划转和交叉持股。(责任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配合单位:省港航集团)规范道路货运平台企业经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运输服务市场。(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十六)健全市场化价格机制。完善铁路运价灵活调整机制,鼓励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所属货运中心根据市场需求,通过“量价互保”方式,积极实施价格调整策略,促进铁路货运增量,降低物流成本。(责任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根据国家要求,规范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收费,明确线路使用、管理维护、运输服务等收费规则,进一步降低使用成本。(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规范水运口岸的港口装卸、港外堆场、船公司、船代等收费。(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港航集团)
(十七)加快完善标准体系。支持企业推进多式联运枢纽设施、装备技术等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与国际规则衔接,积极参与国际相关标准规则研究与制定。(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配合国家统计局研究将多式联运量纳入交通运输统计体系,为科学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提供参考依据。(责任单位:省统计局)


七、完善保障体系


(十八)强化资金支持。统筹利用车购税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相关专项资金等多种渠道,加大对多式联运发展和运输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牵头设立多式联运产业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管理。鼓励各地根据实际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责任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十九)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资源保障。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国家物流枢纽、综合货运枢纽、中转分拨基地、铁路专用线、封闭式皮带廊道等项目,加大用地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使用国家配置用地计划,保障用地需求。加大闲置交通用地资源盘活力度,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允许闲置交通用地向其他类型用地合理转换,提高土地复合开发程度。(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保障重点港口、集疏港铁路和公路等建设项目岸线需求。(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对支撑多式联运发展、运输结构调整的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环评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加快环评审查、审批。(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
(二十)完善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政策。鼓励各地出台支持多种运输方式协同、提高综合运输效率、便利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通行等方面政策。在特殊敏感保护区域,鼓励创新推广绿色低碳运输组织模式,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
(二十一)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完善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发挥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统筹协调调度和督促指导,强化信息报送和动态跟踪,适时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工作落实进展进行评估。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发展多式联运和调整运输结构作为“十四五”交通运输领域的重点事项,督促港口、工矿企业、铁路企业等落实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畅通“12328”热线等交通运输服务监督渠道,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加强对多式联运发展和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运行分析,各相关单位每半年总结报送工作完成情况。(责任单位: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国家政策

工信部:应用智能驾驶等技术 降低供应链物流成本 提升准时交付率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鼓励采用电动、氢能等新能源车辆短距离运输煤炭
三部门:进一步做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
工信部:聚焦汽车等重点行业,实施可靠性“筑基”和“倍增”工
工信部:以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环节设备为重点更新目标
发改委: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车网互动示范”等绿色低碳技术项目申报
十部门: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
工信部:再次征求《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强制性国准意见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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