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1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广州市氢能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目标方面,《规划》明确:本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
1)“十四五”阶段(2021-2025年)规划目标为:新建制氢站1座,累计建成制氢站3座以上;累计建成加氢站50座以上;开展1-2座制氢加氢合建站建设,1-2座储氢站(或依托制氢站、制氢加氢合建站、加氢站统筹考虑储氢)有关工作。形成3.5万公斤/天(1.3万吨/年)燃料电池用氢气制氢能力,形成不低于4.0万公斤/天加氢能力(1.5万吨/年),可以满足6000辆以上氢燃料电池车运行用氢需求。
2)2026-2030年规划目标为:新建加氢站50座以上,累计建成加氢站100座以上,形成5座以上制氢加氢合建站布局,3-4座储氢站布局。形成10万公斤/天(3.6万吨/年)燃料电池用氢气制氢能力,形成10万公斤/天(3.6万吨/年)以上加氢能力,可以满足氢燃料电池车商业化运营需求。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氢能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氢能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1-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