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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丨鼓励和支持开展氢能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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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丨鼓励和支持开展氢能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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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9/0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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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30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合肥市“十四五”能源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氢能及新能源汽车方面,《规划》明确:


1、鼓励和支持开展氢能技术研究


1)加强氢能发展政策研究。从氢能“制、运、储、用、管”等多个环节入手,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氢能生产和使用的相关管理制度。优化氢能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氢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布局。启动城市加氢站布局规划与建设,推行加氢站与加油、加气、充电一体化综合能源站建设,适度超前布局燃料电池汽车终端设施,开展城市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应用,促进氢燃料电池、加氢设施、氢能源汽车等产业链协调发展。


3)推动氢能+电能示范应用。开展光伏+制氢/氢能发电等氢储能项目示范应用,研究氢储能电站利用峰谷电价差盈利商业模式可行性,探索氢储能电站规模化、产业化应用途径。


2、加快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布局

 

支持江淮、安凯、蔚来、大众、比亚迪、国轩等龙头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安徽新能源整车项目、比亚迪新能源整车项目、国轩高比能动力锂电池等项目投产量产,强化动力电池、电机等关键配套能力建设,加速壮大产业规模,超前布局加氢设备、智能网联设备等配套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及产业化,试点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及运营,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3、鼓励电动汽车参与储能发展

 

推动充电汽车换电站建设。“十四五”期间,结合换电试点城市方案,全市计划建设新能源汽车换电站100座左右。

 

 

以下是《合肥市“十四五”能源高质量发展规划》节选: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能源保供能力
将能源安全放在首位,推动特高压直流落点,增加天然气、热源供给渠道,进一步完善电力、油气、热力的输配体系,切实增强全市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1.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
推进特高压枢纽建设。加快区域特高压电力输送通道建设,确保长三角地区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开工建设白鹤滩—江苏±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合肥段工程。加快推动国家重大电力枢纽项目陕北-安徽±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落地,扩大电力供应来源。通过拉高标杆、升级电网,接入国家特高压网,实现全市电网在长三角区域层面和安徽省层面的一体化建设,提升供电能力。
提高500千伏电网支撑能力。结合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科学装置、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铭传变(原紫蓬变)、金牛变、中心变、包公变、五十头变等5座500千伏变电站,扩建龙门变、众兴变2座500千伏变电站。“十四五”期间,新增500千伏变电容量1200万千伏安。
优化220千伏主干电网结构。以500千伏变电站为枢纽,构建220千伏供电分区,形成“分区运行、区内成环”的220千伏电网供电格局。结合重点改造和新建片区建设,合理布局220千伏变电站,提高供电保障能力。建成“结构清晰、局部坚韧、快速恢复”的坚强局部电网,重要负荷中心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到2025年,全市新建220千伏变电站30座,扩容220千伏变电站8座,新增容量总计1497万千伏安。
完善110千伏变电站布局。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内补外增,合理布局110千伏变电站,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电需求。到2025年,全市新建110千伏变电站83座,扩容110千伏变电站12座,新增容量总计887.9万千伏安。

 

2.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供气保障能力。加强长输气源管线建设,加快江苏滨海LNG配套管线建设,推进庐北至池州高压管线和巢湖至江北产业集中区干线建设,推动蚌埠至合肥干线建设,构建具备跨区域跨气源调度能力的多元化供应体系。持续完善LNG应急储备设施,积极与大型LNG供应商合作,鼓励参股、控股等多种合作方式,争取长期采购协议,合理扩充新的LNG采购来源,多方位保障LNG供应量。
完善城燃基础设施。加快绕城高压环线建设,推进城燃管网互联互通,提升城区燃气调度能力。持续推进清洁能源“镇村通”工程,扩大市域内燃气管网覆盖面,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燃气下乡,按照“宜管则管,宜站则站”原则,因地制宜推进长输管道、乡村燃气管网、供气站、气化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城燃管线覆盖不到的偏远地区,利用生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多种形式的混合气源搭建安全可靠的微管网供气系统,定向服务工商业用户。
鼓励发展生物天然气。结合清洁能源“镇村通”工程,鼓励发展生物天然气,提高生物天然气并网率,增加气源多样性,提高全市天然气保供能力。

 

3.加强热力供应保障
增加热源供给渠道。通过改造大型燃煤机组、发掘现有生物质电厂供热潜力、鼓励自备热电联产机组转变为公用热电联产机组等方式扩大热力供应范围,“因地制宜、适度超前”规划热源点布局,满足城市工业外迁后的产业用热需要。在关停的小热电原址布局天然气锅炉,作为过渡季和调峰热源,提高集中供热经济性和可靠性。在集中供热范围外建设生物质、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建立集中供热与清洁能源分散供热相结合的多种供热体系,保障热力供应。
推动热网互联互通。多措并举保障管网安全,鼓励通过管网互联突破行政区域界限,实现跨区供热。鼓励中心城区多个热源点在管网路由允许的情况下“联网运行、并网供热”,形成蒸汽供热管道小环网。近期将以规划整合的安能分公司和众诚分公司作为过渡热源点,并新建燃气锅炉作为过渡季及调峰备用热源,同时积极推进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和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进行供热改造。远期通过大型供热机组对小机组的替代,逐步实施联片集中供热,实现高效率供汽,保障热力供应安全。

 

4.加强能源储备能力建设
加强天然气应急储气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庐江LNG应急调峰储备站和下塘LNG应急调峰储备站建设,积极对接池州LNG接收站项目,推进项目落地。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合资合作,通过自建、参股建设、购买租赁集中储气设施和LNG接收站,增加企业储气能力,保障全市天然气供应安全。
加强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实施煤炭企业储备能力提升工程,规划建设合肥热电集团煤炭应急储备库,沿新能热电、东方热电及铁路运输通道建设。

 

(二)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为重点,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积极发展天然气发电项目,鼓励和支持开展氢能技术研究,加快储能电站建设进度,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1.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十四五”期间,全市将不断提高光伏发电能源效率和提升消费终端就地消纳水平。坚持集中开发与分布开发并举,充分利用水面资源开展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利用荒山荒坡开展农光互补项目;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引导工商业单位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光伏建筑一体化利用模式推广。鼓励开展光伏+5G基站、光储充、光伏制氢等新的技术和模式应用推广。“十四五”新增光伏发电186万千瓦以上,集中式光伏主要分布在肥东、长丰、庐江、巢湖等地,分布式光伏主要分布在全市各工业园区、商业区和住宅区。
努力提高生物质能源化利用水平。积极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和传统火电生物质燃煤耦合发电项目,加快已开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鼓励利用农林废弃物和畜禽粪污发展沼气,开展沼气发电并网和提纯生产生物天然气,支持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鼓励发展生物质气碳多联产技术等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支持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推动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清洁燃料在交通运输业的应用,扩大生物质能利用规模。
到2025年,全市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36万千瓦。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3万千瓦,农林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2万千瓦。
积极推广综合能源应用项目。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集中供暖,鼓励和扶持发展以太阳能热、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以及冰蓄冷蓄热等多能互补形式的综合能源应用项目。重点推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率先应用地源热泵技术进行供暖制冷。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且有集中供暖制冷需求的,采用地源热泵系统。引导社会投资的1万平方米以上的酒店、商场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地源热泵系统。鼓励有集中供暖制冷需求的居住建筑采用地源热泵系统。在条件适宜地区,鼓励建设浅层地热能分布式能源站,实现区域内建筑群生活热水、供暖、制冷集中供给。
加强风电项目建设研究。利用风电技术的进步,加强风电开发与生态环境、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的协调,积极开展风电项目建设政策和技术研究,适时调整政策导向,有序组织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条件,探索风光储基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积极推进天然气发电项目建设
结合电网调峰需要,依托江苏滨海LNG配套输气管线工程安徽段和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工程一线环城天然气高压管道,布局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2座,每座容量90万千瓦。结合城市冷、热、电多种用能需要,布局建设分布式天然气能源站,容量80万千瓦,实现能源梯级利用。

 

3.加快煤电向支撑和调节性电源转变
充分发挥煤电托底保供作用,推动煤电由主体电源向基础性和调节性电源转变。积极推进现役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支持煤电企业选择成熟适用、经济可行的技术路线开展灵活性改造,增强电力供给侧调节能力。加快大容量、高参数、低煤耗先进燃煤机组替代到期服役煤电机组步伐,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在满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要求前提下,稳妥推进神皖庐江电厂2×100万千瓦发电机组、合肥联合发电公司2×66万千瓦发电机组项目落地。

 

4.鼓励和引导储能电站建设
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储能”模式发展。探索电化学储能项目试点示范,有序推动发电侧储能联合运行项目,支持建设运营共享式储能设施,鼓励光伏、风电项目租赁共享储能设施。在负荷中心区域,适当布局负荷侧储能,缓解局部地区供电压力。稳步推进电网侧储能建设,支持用户侧储能建设,提高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发展。
鼓励电动汽车参与储能发展。推动充电汽车换电站建设。“十四五”期间,结合换电试点城市方案,全市计划建设新能源汽车换电站100座左右,其中50个光、储、换一体化项目,总储能容量30万千瓦左右。

 

5.鼓励和支持开展氢能技术研究
加强氢能发展政策研究。从氢能“制、运、储、用、管”等多个环节入手,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氢能生产和使用的相关管理制度。优化氢能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氢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布局。启动城市加氢站布局规划与建设,推行加氢站与加油、加气、充电一体化综合能源站建设,适度超前布局燃料电池汽车终端设施,开展城市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应用,促进氢燃料电池、加氢设施、氢能源汽车等产业链协调发展。
推动氢能+电能示范应用。开展光伏+制氢/氢能发电等氢储能项目示范应用,研究氢储能电站利用峰谷电价差盈利商业模式可行性,探索氢储能电站规模化、产业化应用途径。

 

(三)持续实施节能降碳战略
坚持节约优先的发展理念,把节能降耗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深入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加强重点行业用能管理,实现高效可持续发展。

 

1.构建节能降耗制度体系
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严格执行能耗强度和煤炭总量控制制度,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科学制定节能减碳综合性工作方案,完善碳排放总量设定、配额分配和核查清缴,与全国碳排放交易试点有效对接。
强化节能减排预警监测和目标责任机制。完善预警监控体系,强化能耗强度和煤炭消费预警监测和督察考评。及时掌握并定期通报重点县区和重点耗能、耗煤企业情况,对重点用能企业定期发布分级预警提示,采取分类调控措施。

 

2.严格控制煤炭消费
“十四五”期间,推动煤电机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采取节能管理、技术改造、调停检修、运行优化调整等手段,控制供电煤耗,建立煤炭消费减量化硬目标。待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完成改造且热源供应可靠稳定,并落实相关长输管网路由且联通后,分批分期、有序推进安能分公司、众城分公司燃煤机组关停,优化资源配置,减少煤炭消费。

 

3.推进重点用能行业节能降碳
强化工业领域节能降耗。组织开展重点耗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积极开展日常节能监察,引导企业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能效和节能管理水平。重点关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三大高耗能行业,严控高耗能新上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工业领域采用先进节能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促进绿色用能,鼓励产业园区和企业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地块建设光伏电站,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建设发电项目,提升绿色能源消费占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大力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应用。锚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国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和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城市(低碳片区),逐步提升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模化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设,探索“光储直柔”建筑示范。全面落实绿色建筑建造要求,鼓励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积极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既有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探索多元化融资改造方式。因地制宜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力推广太阳能、空气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
积极开展交通领域节能降碳。积极引导油气两用出租车、网约车加快升级为纯电动汽车,逐步降低车用CNG用量,到2025年车用CNG用量较2020年下降50%以上,电动车辆推广产生的车用CNG减量指标全部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快充电设施布局建设,提高交通领域燃料清洁标准,推动氢能、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清洁燃料在交通运输业的应用。
深入实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推动公共机构终端用能清洁化,鼓励因地制宜采用空气源、水源、地源热泵及电锅炉等清洁用能设备进行替代。推动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在公共机构的应用。开展公共机构合理用能改造,推行能耗限额管理,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和运行。

 

(四)积极推进智慧能源建设
以新型电力系统为核心纽带,构建“横向多能互补,纵向源网荷储协调”的新型智慧能源体系。

 

1.推进智慧能源平台建设
利用“云、大、物、移、智、链”等信息技术,建设“一库一中心四平台”,即搭建覆盖全市水、电、热、气、油等能源的基础数据库和能源数据管理中心,建设智慧能源、分析决策、创新应用和信息共享四大服务平台。优化现有数据平台,推动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工业企业能源管控系统、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平台等有机融合。

 

2.推动能源基础设施与信息基础设施深度融合
推动高弹性智慧电网建设和发展。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构建覆盖所有电压等级的智能电网。加强网架结构建设,提升需求侧响应能力。推广应用一体化终端、光纤+5G等新技术,开展配电自动化及通信建设。实施电网数字化与智慧运营工程,实现电网平台数字化融通、智慧抢修和智慧调度等。
建设滨湖科学城新型电力系统示范。重点开展集成智慧电网、分布式能源、能源站及管网、储能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元素的创新示范,推进高品质城市配电网建设,打造滨湖可靠性示范区建设。

 

3.加快智慧能源综合服务工程建设
持续推动滨湖智慧能源综合服务示范区建设,打造集数据中心、5G基站、光伏、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多站融合”项目。开展合肥新桥科创示范区等综合能源项目,根据区域发展情况,在大科学装置集中区、骆岗生态公园、东部新中心、新桥科创示范区、运河新城等五大重点片区推动智慧能源综合服务工程发展。依托合肥供电公司分布广泛的2000余座开闭所,选择适宜站点分批打造多站融合项目。将新能源公交车、储能设备纳入虚拟电厂范围,参与虚拟电厂调度。

 

4.谋划智慧供热系统
规划建设智慧热网,利用智慧供热技术进行老旧设备节能减排技术升级改造,通过建立热力管线智慧管网系统,分步划分、分级管理,细化管理产热、输热、换热、用热等环节,分析各环节的数据指标,提高企业用热智能化水平,逐步建设城市智慧供热系统。

 

(五)着力加快科技创新水平
加强能源科技创新,提高能源科技研究水平,推动能源核心技术自主研发,促进能源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鼓励科研院所、企业产学研结合,构建能源创新平台,加大专业科学技术人员培养,加快创新成果推广应用。

 

1.推动能源领域科研力量优化布局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依托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大力推进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项目,以重大科技任务攻关和国家大型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线,积极推动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超导核聚变研究中心等能源科技配套项目,形成国际聚变能研发最全面综合基础设施和平台、国际一流可再生能源基础研究平台,打造能源科技创新示范城,为我国能源安全规模发展提供重要技术支持。

 

2.加强智能电网变电和配电设备研发制造。
围绕智能电网与智慧用电,重点部署智慧多能源电力系统、先进电力变换、储能系统、设备设施安全等相关研究方向,通过电力能源行业与先进信息通信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的深度融合实现产业升级,催生新材料、新设备发展。发挥龙头企业优势,重点发展微小型燃机产业化关键技术、智能电网输变电设备制造关键技术、220千伏及以下电力变压器核心技术、智能电网综合节能自动化技术和高电压、节能、大容量变压器核心技术。

 

3.加速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支持江淮、安凯、蔚来、大众、比亚迪、国轩等龙头企业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布局,推动大众安徽新能源整车项目、比亚迪新能源整车项目、国轩高比能动力锂电池等项目投产量产,强化动力电池、电机等关键配套能力建设,加速壮大产业规模,超前布局加氢设备、智能网联设备等配套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及产业化,试点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及运营,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4.推进新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制造业加速升级。
依托通威太阳能、晶澳太阳能、阳光电源等重点产业基地,突破光伏电站群控、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智能微网、大规模储能等关键技术,开发高效能太阳能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太阳能电池板、功率优化器等光伏设备。发展核电泵成套设备及专用设备高端零部件、风电机组设备,力争实现核电、风电产业新突破。积极推动国轩高科、绿城、合肥久炯、阳光三星、晶科科技等多家企业新型储能、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光伏逆变设备等项目建设。持续鼓励发展生物质气碳多联产技术、撬装式生物天然气液化设备等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技术。

 

(六)大力发展能源惠民工程
坚持能源利民惠民,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扩大能源发展成果共享范围,加快推进农村用能清洁化,提升农村电网供应能力,推进城市清洁能源采暖,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1.提高城乡供电服务水平。
加快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推动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加快布局建设110千伏、35千伏变电站,扩容改造重过载设备,有效提升线路联络率,缩短线路供电半径,因地制宜实施乡村电网建设改造。有序实施电网智能化改造,不断提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打造肥东包公镇青春社区村镇电网典型样板工程。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推动合肥“获得电力”指标进入全国标杆城市行列或达到同等水平。到2025年,乡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5%,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999%,35千伏及以上主变、线路基本通过N-1校核,乡村35千伏及以上电源覆盖率达到100%,10千伏联络率达到90%,户均配变容量达到3.5千伏安/户,全部消除高损配变。

 

2.推进城市清洁能源采暖制冷。
鼓励采用清洁采暖制冷技术,以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机组替代燃煤供热小机组,鼓励和扶持发展以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太阳能和冰蓄冷蓄热等多能互补形式的综合能源冷热联供项目,增加城市居民集中供热服务范围,形成具有合肥特色城市集中冷暖双供模式。

 

3.提升农村能源清洁利用水平。
依托沼气工程,提高农作物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广沼气提纯生产生物天然气技术。持续推进县域管道天然气全覆盖,结合生物天然气项目布局,实现天然气镇村通,减少煤炭、液化石油气等化石能源使用,促进农村地区碳减排,“十四五”期间全市至少建设1个绿色能源示范村(镇)。

 

4.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的原则,全面完成合肥主城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积极成立肥西、肥东、长丰、巢湖、庐江各市域配套管理中心,逐步实现市域网络连接,初步形成全市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区域网络。构建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的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大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支持力度。“十四五”期间,全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保障合肥作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的电动汽车发展充电需求。到2025年,市域电动汽车约27万辆,新增充电车位2.09万个,其中公共充电车位1.94万个。市区电动汽车约16.74万辆,新增充电车位1.2万个,其中公共充电车位1.1万个。

 

(七)深入开展能源区域合作
优化区域能源资源配置,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提速合肥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构建合作共赢的能源合作体系。

 

1.加快长三角能源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长三角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协同配合,推动跨区域油气、电力基础设施在合肥布点建设。加快国家管网滨海LNG配套管线合肥段项目建设,推进特高压直流等国家重大电力枢纽项目落点合肥,实现与长三角区域油气管网互联互通、电力供给互济互保。推进长三角煤炭交易中心落户合肥,通过构建现代化煤炭交易电子信息系统,建立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的区域煤炭交易市场。

 

2.提速合肥都市圈能源一体化发展。
完善合肥都市圈能源合作机制,优化区域能源资源配置,加快合肥都市圈天然气高压管线建设,完善合肥都市圈环网结构,加强合肥能源保障能力。打造都市圈一体化能源创新体系,提高核心竞争力,共建一体化能源产业体系,协同推动合肥都市圈新能源汽车、光伏产品制造、人工智能等领域技术创新及应用。

 

3.推动能源技术“走出去”和“引进来”。
依托安徽合肥、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创新平台,发挥长三角地区能源行业科研实力优势,加快区域内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协力突破智能电网、核电、氢能和燃料电池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支持新能源产业互动合作。重点支持高效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走出去,提升合肥品牌形象;引入清洁灵活燃煤发电先进技术,推动中欧双方能源技术创新领域合作,谋划在合肥落地实体项目。

 

(八)健全能源管理体制机制
深化电力、油气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增强能源治理效能。

 

1.推动现代能源市场建设
优化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完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探索与分布式发电相适应的电网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形成可普遍适用的分布式发电技术、市场和政策体系,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分布式燃机冷热电联供、沼气生物质发电等分布式清洁能源发展。引导支持储能设施、需求侧资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促进系统灵活性提升。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加快推动管输服务市场建设。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与监管机制,建设长三角煤炭交易中心。推动长丰县能源综合改革创新试点县建设。
深化价格形成机制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燃气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建立利益共享、成本共担机制,单独制定天然气调峰电站峰谷分时电价、尖峰电价,对天然气供热热价进行合理补偿;在供热价格成本进行监审的基础上,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通过对供热价格进行适当调整,鼓励采用清洁采暖制冷技术。

 

2.加强能源治理制度建设
推动用能市场化机制建设。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优化能源要素配置,区分不同行业、产业和企业,实施精准化、差别化能耗政策,倒逼企业淘汰落后工艺、压减过剩产能,提升全社会能效水平。
完善新能源发展促进机制。破解土地规划、生态环境等要素瓶颈,积极做好光伏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加大项目审批、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支持力度,创新项目管理模式,降低项目建设非技术成本。密切跟踪新能源发展最新动向,围绕市场准入、交易机制、风险防范等问题,积极开展相关研究,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建立绿能消费促进机制。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体系建设,建立绿色能源消费和服务认证机制,引导企业和居民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通过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引导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
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健全能源统计机制,加强各类能源信息统计和监测,加强重点目标任务预测预警。完善能源供应风险应对机制,加强极端情况应急处置。建立健全落实机制,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

 

(九)构建绿色低碳生活模式
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消费方式,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

 

1.普及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多种传播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规、标准、知识,创建一批绿色商场、绿色旅游饭店、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典型示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作用,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加强协调配合,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发展。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

 

2.促进消费绿色升级转型。
加强绿色低碳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推动电商平台、商超设立绿色低碳产品销售专区,以积分兑换、折扣优惠、以旧换新等方式鼓励绿色消费。引导广大市民购买使用节能灯具、节能环保灶具、节水马桶等节能节水产品,倡导合理控制室内温度、亮度和电器设备使用,通过优化开关时间、错峰启停,减少非必要耗能。健全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标识制度,引导提高绿色能源在居住、交通、公共机构等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积极推广绿色快递包装,鼓励电商、快递企业使用一体化包装和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提升采购比例。

 

3.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光储充、社区立体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市民采用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出行,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积极发展家电、消费电子产品、服装、汽车等二手交易市场,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拓宽闲置资源共享利用和二手交易渠道。鼓励社区定期开展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深入开展“光盘”等粮食节约行动,推进厨余垃圾回收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

 

 

国家政策

工信部征求智能网联汽车车载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推荐性国标
交通部:推动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新增公路服务区充电桩3000个
国家能源局:稳步开展氢能试点示范,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
国家发改委:聚焦汽车等国家级新区年产值达千亿元产业,支持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
郑州丨到2025年底全市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力争达到22.7万个
多项氢能项目列入 国家发改委征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
国家发改委:提高北京城市副中心充电桩(站)覆盖密度,提升新能源汽车电池续航能力和充换电效率
国务院: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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