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了《2018年度第十五批 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其中发布的“2018年度第十五批电动车”目录中共计列入97款纯电动。
一、 2018第15批环保目录车企入选新能源车型概况
本批次共有26家车企的96款新能源车型入选。
1、山东凯马本批次入选纯电动车型最多,高达19款;
2、上汽通用五菱列入8款纯电动车型;
3、东风汽车集团列入7款纯电动车型;
车企入选车型数量详情见下图所示。

二、 2018第15批环保目录入选产品类型概况
从动力类型看:纯电动专用车列入57款,占比60%;纯电动客车列入8款,占比8%;纯电动乘用车列入31款,占比32%。

三、2018第15批环保车型目录详情见下表

据统计:2018年北京市截止目前累计发布了15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车型目录,共96家车企的873个车型入选,从车企累计入选的车型数量看,
1、南京金龙客车入选车型较多,累计入选74款;
2、厦门金龙联合汽车累计入选72款;
3、上海申龙客车累计入选58款;
4、北汽福田累计入选51款;
5、东风汽车股份、长沙中联重科2家车企分别累计入选29款;
6、中通客车累计入选28款;
2018北京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目录-车企批次列入车型数量详情。

2、从动力类型看:入选纯电动乘用车236款;纯电动客车310款;纯电动专用车320款;燃料电池客车7款。

以下是2018第15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公告原文:

关于发布2018年度第十五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18年度第十五批符合国家标准和我市地方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动力机械、发动机的生产企业、产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装置予以公告。
一、轻型汽车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排放标准。
二、重型柴油发动机和重型燃气发动机实施《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台架工况法)》(DB11/964-2013)标准中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三、重型柴油车和重型燃气车实施《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OBD法第Ⅳ、Ⅴ阶段)》(DB11/1475-2017)和《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法第IV、V阶段)》(DB11/965-2017)标准中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四、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实施《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4-2013)和《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5-2013)标准中第四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8年度第十五批达国Ⅵ排放标准6b阶段的轻型汽油车
2.2018年度第十五批达国Ⅴ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带DPF,满足新PEMS和新OBD法)
3.2018年度第十五批达国Ⅴ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带IUPR)
4.2018年度第十五批达北京市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机械
5.2018年度第十五批达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汽油车(带OBD)
6.2018年度第十五批达国Ⅳ排放标准的摩托车
7.2018年度第十五批电动车
8.更改、补充以前发布车型目录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