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以下简称新版《规范》),产品性能方面,新版《规范》明确:
一、电池
1.消费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23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80Wh/kg,聚合物单体电池体积能量密度≥500Wh/L。循环寿命≥500 次且容量保持率≥80%。
2.动力型电池分为能量型和功率型。其中,使用三元材料的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210Wh/kg , 电池组能量密度
≥150Wh/kg;其他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6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15Wh/kg。功率型单体电池功率密度≥500W/kg,电池组功率密度≥350W/kg。循环寿命≥1000 次且容量保持率≥80%。
3.储能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4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00Wh/kg。循环寿命≥5000 次且容量保持率≥80%。
二、正极材料
磷酸铁锂比容量≥145Ah/kg,三元材料比容量≥165Ah/kg,钴酸锂比容量≥160Ah/kg,锰酸锂比容量≥115Ah/kg,其他正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
三、负极材料
碳(石墨)比容量≥335Ah/kg,无定形碳比容量≥250Ah/kg,硅碳比容量≥420Ah/kg,其他负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
四、隔膜
1.干法单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10MPa,横向拉伸强度≥10MPa,穿刺强度≥0.133N/μm。
2.干法双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00MPa,横向拉伸强度≥25MPa,穿刺强度≥0.133N/μm。
3.湿法双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00MPa,横向拉伸强度≥60MPa,穿刺强度≥0.204N/μm。
五、电解液
水含量≤20ppm,氟化氢含量≤50ppm,金属杂质钠含量≤2ppm,其他金属杂质单项含量≤1ppm。
以下是新版《规范》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1年第37号
为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告。《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5号)同时废止。
附件:
1.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
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