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
1、《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企业应采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安全稳定、智能化程度高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并达到以下要求:
1)锂离子电池企业应具有电极涂覆后均匀性的监测能力,电极涂覆厚度和长度的测量精度分别不低于2μm和1mm;应具有电极烘干工艺技术,含水量控制精度不低于10ppm。
2)锂离子电池企业应具有注液过程中温湿度和洁净度等环境条件控制能力;应具有电池装配后的内部短路高压测试(HI-POT)在线检测能力。
3)锂离子电池组企业应具有单体电池开路电压、内阻等一致性评估能力,测量精度分别不低于1mV和1mΩ;应具有电池组保护板功能在线检测能力。
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进入公告名单的锂离子电池(单体电池及电池组)、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企业要严格按照《规范条件》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对照《规范条件》要求开展自查,每年3月31日前通过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交上年度自查报告,并报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每月20 日前在线填报上月度生产经营情况表,根据国家有关锂离子电池编码标准及规则录入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产品编码。
以下是征求意见原文:
公开征求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组织修订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 2021年11月28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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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208265
传真:010-6827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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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
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