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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丨到2025年全区绿氢生产能力达到50万吨以上,建成加氢站100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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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丨到2025年全区绿氢生产能力达到50万吨以上,建成加氢站100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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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1/12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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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氢能、新能源汽车方面,《规划》明确:

 

1)推广新能源与生态、农业、供热、氢能、储能等多元融合发展模式,推进储能、氢能开发利用。

 

2)推进储能、氢能开发利用。谋划氢能发展路径,开展氢能关键技术攻关,拓展氢源渠道,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氢能多领域利用,促进氢能产业集群发展。健全氢能产业标准体系,支持利用现代煤化工、焦化、氯碱化工等行业副产品提纯制氢的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开展利用非常规水源制氢的研究和示范。

 

3)支持包头市、乌海市等地开展氢气炼铁的示范项目建设。到2025年,力争全区绿氢生产能力达到50万吨以上,建成加氢站100座。

 

4)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机场建设,加快完善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大力发展智能交通,建设综合智能交通体系。

 

5)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辆。以城市公交、出租车、市政车辆为重点,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力争到2025年,全区重点领域新能源车辆保有量达到15万辆。各盟市政府(行政公署)所在地新增和更新的新能源公交车辆和快递物流配送车辆分别达到50%和20%;各级党政机关及公务机构车辆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和乌海市新增和更新重卡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50%以上。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和乌海市及周边地区新增和更新矿用新能源车辆力争达到50%以上。加快推进充电桩、换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在现有各类建筑物停车场、公交站、社会公共停车场和加油站等场所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落实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政策。力争到2025年,新建公共停车场全部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充电桩已安装到位的停车位占比不低于10%。

 


以下是《规划》原文链接
https://www.nmg.gov.cn/zwgk/zfxxgk/zfxxgkml/202111/t20211111_1939335.html


 

国家政策

商务部等14部门: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 完善充(换)电等基础设施
工信部公示第382批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583个型号列入
公告:第60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三部门部署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
交通运输部:鼓励各地政府为新能源公交车辆充电提供政策支持
财政部:对购买符合节能要求或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定额补贴
工信部:乘用车电动助力转向系统性能匹配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征求意见)
住建部丨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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