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日,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正式发布《关于对新能源纯电动载货汽车放宽通行交通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
1)本通告所称的新能源纯电动载货汽车是指申领了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微、轻型纯电动载货汽车,即新能源号牌为湘AD×××××、湘BD×××××湘CD×××××的微、轻型纯电动载货汽车。
2)新能源纯电动载货汽车在长沙市城区道路通行,除万家丽路高架桥、湘府路高架桥(含隧道)、芙蓉大道(中意路至融城路)主线道路(含桥隧)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外,不再受《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市区部分区域及路段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规定的通行限制。
3)株洲、湘潭的新能源纯电动载货汽车可与长沙享受同样的通行便利。
4)通告自2021年10月30日零时其施行。
以下是《通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