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广东省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氢能方面,《规划》明确:
1)推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维修体系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在维修、保养、检测、充换电等方面的标准规范,支持专业技术学校、培训机构加大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维修行业专技人才培养力度,适应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逐步广泛应用的新需求。
2)2021年起,全省新增或更新公交车辆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应急运力除外);出租汽车、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广州、佛山、深圳、珠海等城市绿色配送示范城市不低于90%。
3)技术装备水平稳步提升:营运车辆清洁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省新能源营运车辆达12.7万辆,城市公交电动化率达97.8%,珠三角地区基本完成公交电动化,出租汽车电动化率超过60%。氢燃料电池营运车辆突破1000辆,运营规模居全国之首,佛山开通20条氢能源公交线路和全国首条氢能源有轨电车。
4)推动运输装备清洁化: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公共交通、物流等领域示范运行,加快引导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机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公交站场等规划和建设加氢、充电站(桩)布局,推进建设氢燃料电池营运汽车应用示范城市。
以下是《规划》原文: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粤交运〔2021〕58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厅直属(代管)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省交通集团、港航集团、铁投集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交通强国、粤港澳大湾区、“一核一带一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