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明确:培育3—5家有重要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和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关键配套企业,拥有10个以上行业知名品牌,打造世界级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到2023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国比重10%以上,零部件就近配套率达到70%以上;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技术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基本形成“纯电动为主、氢燃料示范、智能网联赋能”的发展格局。
1)以关键零部件为支撑,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现代化。在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电机、电控、汽车电子、充换电设施、制氢/加氢设施、轻量化车身、机电耦合装置、电驱动系统、能量回收、转向与制动、线控底盘、人机对话、5G应用、关键模具及精密铸造件等方面,培育和引进一批关键零部件企业,2021—2023年力争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企业50家,打造一批行业“小巨人”。
2)氢燃料系统。燃料电池电堆、双极板、膜电极、空压机、氢气循环泵、大功率DC/DC变换器、供氢系统等关键零部件技术,系统集成及控制技术。
3)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公用充电桩网络体系和布局合理的加氢设施。
以下是政策原文:
关于印发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皖政办〔2021〕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