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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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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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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7/05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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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提到:到2025年,产业生态基本形成,产业链上具有一批竞争力强的优势龙头企业。氢燃料电池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积极进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健全。重点区域产业化应用取得明显成果,在公交、港口、城际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接近5000辆,规划建设加氢站接近50座。

 

重点任务方面:

 

1))组织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制定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科技攻关项目清单等。

 

2)搭建协同创新平台:包括)推动创新能力突出的汽车及零部件优势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搭建汽车产业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开展包括氢燃料电池汽车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

 

3)加快完善产业链。以环杭州湾地区为重点,鼓励地方积极招引国内外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制氢和储氢装备等龙头优势企业,布局一批产业链项目。

 

4)培育一批龙头优势企业。引导产业链上优势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提升研发能力。

 

5)推进加氢站规划建设。根据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需要,合理规划布局并支持在具备条件的综合功能服务站、加油(气)站、公交场站、物流园区内建设一批加氢站。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对各地建设加氢站给予奖励,2023 年底前建成并投用、日加氢能力1000 公斤及以上的70MPa 加氢站,每站奖励500 万元;日加氢能力500 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每站奖补300 万元;日加氢能力500 公斤以下的加氢站,每站奖补150 万元,且奖补额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的50%,后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奖励标准。对氢气零售价格不高于35 元/公斤的加氢站,按氢气实际加注量给予适当奖励。

 

6))提升氢源供应保障能力。发挥全省工业副产氢等资源优势,支持企业利用工业副产氢、工业有机废物制备车用氢气;支持氢气储运装备研制及产业化,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液氢储运、固态储存以及管道配送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及工程示范。

 

国家政策

商务部等14部门: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 完善充(换)电等基础设施
工信部公示第382批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583个型号列入
公告:第60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三部门部署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
交通运输部:鼓励各地政府为新能源公交车辆充电提供政策支持
财政部:对购买符合节能要求或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定额补贴
工信部:乘用车电动助力转向系统性能匹配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征求意见)
住建部丨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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