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1日,工信部装备中心发布《关于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产品确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根据GB 17691-2018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标准要求的重型柴油车产品。此次公告中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车型共涉及9730款,新能源汽车方面,涉及如下5款车型:
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产品确认工作的通知
装备中心〔2021〕216号
相关车辆生产企业:
根据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标准要求的重型柴油车产品。
现将《公告》中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的产品公示如下,请有相关企业进行确认并做好准备工作。如有异议,请尽快联系装备中心,传真:010-68200751。
附件: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产品名单.xlsx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