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加强能源领域科技创新方面,通知明确:要聚焦储能、氢能等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储能设计、验收和燃料氢气中含硫化合物测定等地方标准。在推进氢能产业发展方面,要积极推动东岳集团燃料电池用质子交换膜产业化等首批重大示范项目建设,评选并启动第二批省级示范项目建设,年内完成投资20亿元。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试点,建成东营“渔光互补”光伏制氢项目。有序推动鲁氢经济带及周边地区加氢站建设,新增加氢站8座,日供氢能力增加6000公斤。
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鲁能源办〔2021〕1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能源企业:
为统筹做好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加快推动新时代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省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能源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