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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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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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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2/0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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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公用充电设施运营企业须建立企业级数据及视频监控体系,具备对充电设施运行和充电过程的监制以及数据的存储和管理的功能,并按照广州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通讯规约将公用充电设施运行实时数据录入市平台并保证数据的连续性和真实性,市平台须将监控到的异常情况及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以下是征求意见稿原文:


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更好促进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市场的安全有序发展,提升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安全服务能力和各单位各部门更有效地协同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工作,我局制定了《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现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发改价监〔2017〕184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违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标准、违反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违反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及兜底条款的情形一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对《办法》有修改意见(含公平竞争审查意见),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所提出的意见,须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并署真实姓名,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附件:《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pdf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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