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办公室”统计:
一、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
2015年,黑龙江省在用新能源汽车1343辆。其中,新能源城市公交客车820辆,主要分布在我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伊春市、鹤岗市、绥化市等10个市。
黑龙江省在用的新能源城市公交客车分为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两种类型,其中,纯电动汽车299辆,占总数的36.5%;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521辆,占总数的63.5%。
其他在用新能源汽车416辆(占总数的30.7%),以私家车为主,主要集中在黑龙江省大庆市、绥化市和齐齐哈尔市,分别为224辆、79辆和47辆,其他地区66辆。
2015年黑龙江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车型及数量如下所示:
二、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黑龙江省正在开展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以公交等定点定线运行以及出租、物流、租赁等非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为重点,结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建设及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规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明确要求各市地结合即将开展的停车场建设规划工作,在停车场规划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三、2015年12月底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桩)保有量统计
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
“十三五”期间,黑龙江省将大力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鼓励和支持传统汽车生产企业加快产品升级进程,大力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通过整合省内有效资源发展新能源乘用车;鼓励和支持新能源客车生产企业加大研发和技改投入,做大新能源客车产业规模;制定有效措施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发,提高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配套产品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末,全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产能计划达到5万辆,实现销售收入6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