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天津市工信局、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各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关于机动车辆生产销售相关法律法规,停止制定发布鼓励低速电动车发展相关政策,停止制定发布低速电动车准入条件,停止核准或备案低速电动车投资项目,停止新建低速电动车企业、扩建生产厂房等基建项目,停止新增低速电动车车型。
以下是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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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天津市工信局、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各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关于机动车辆生产销售相关法律法规,停止制定发布鼓励低速电动车发展相关政策,停止制定发布低速电动车准入条件,停止核准或备案低速电动车投资项目,停止新建低速电动车企业、扩建生产厂房等基建项目,停止新增低速电动车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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