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山西省长治市交通运输局印发《长治市燃料电池汽车交通运输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适用与在长治市销售和使用,已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或其他相关车型目录,符合长治市管理规定的燃料电池汽车。办法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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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山西省长治市交通运输局印发《长治市燃料电池汽车交通运输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适用与在长治市销售和使用,已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或其他相关车型目录,符合长治市管理规定的燃料电池汽车。办法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