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车载毫米波雷达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燃料电池汽车及加氢站公共数据采集规范》2项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燃料电池汽车及加氢站公共数据采集规范》地方标准明确:本文件规定了燃料电池汽车及加氢站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综合服务和管理平台与企业服务与管理平台之间数据交换的技术要求,包括通信协议结构、数据包结构和定义、数据单元格式和定义、数据信息采集间隔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在上海市注册的燃料电池汽车以及加氢站。本文件适用于燃料电池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综合平台与企业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
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对《车载毫米波雷达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燃料电池汽车及加氢站公共数据采集规范》2项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车载毫米波雷达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燃料电池汽车及加氢站公共数据采集规范》2项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0年9月21日至10月20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标准起草单位(联系人如下),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于田南路68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