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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对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营运车辆提出量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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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对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营运车辆提出量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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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9/17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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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南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主要任务,包括加强城市货运配送枢纽设施规划建设、加快标准化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更新改造、优化完善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创新发展城市货运配送组织模式、推进城市货运配送全链条信息交互共享、推动先进信息技术和装备应用、培育绿色高效规范的市场主体等七大类共17项任务,对货运枢纽建设、公共配送中心建设、末端公共配送站建设、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营运车辆、新增货运配送车辆临时停靠泊位等提出了量化指标。

 

方案明确:推进充电桩设施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期末,城市配送新能源纯电动货车与充电桩的配置比例达4:1,充电需求热点区域配套设施实现全覆盖。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货车商业运营,探索融资租赁等创新运营模式。制定绿色货运配送车辆运营奖补办法。示范工程建设期末,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营运车辆数量不少于示范工程建设期初新能源配送车辆保有量的20%。落实国务院、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新能源货车的便利通行政策,对新能源配送车辆发放专用通行证。城市建成区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营运车辆数量占示范工程建设期内全部新增和更新城市配送营运车辆数量的比例不小于50%。

 

以下是方案原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20〕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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