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郑州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包含12条措施,包括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等。新能源汽车相关支持政策方面,通知明确:
1)落实新能源汽车财税支持政策。执行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延续至2022年底政策,加快已有政策明确的补贴资金清算速度。
2)推进燃油出租车置换纯电动车。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今年年底前完成3000辆纯电动出租车替代目标。
3)鼓励郑州市整车生产企业研发适合本地市场需要的新能源出租车、网约车和物流车。对生产企业2020—2021年在郑州市销售、上牌的新能源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和物流车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按照原有基础上顺延一年的标准执行。
4)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能力。今年年底郑州市充电终端累计将达到2万个,满足电动汽车充换电需求。支持整车企业让利于民。今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在郑州市销售并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本地整车产品(含燃油车、新能源车等),在整车企业优惠的基础上,市财政配套5000元/辆优惠资金支持汽车消费。
以下是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