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封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专项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方面,规划明确:按照“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原则,到2025年,全市规划建成集中式公共充电站37座,公共充电桩9200个,其中中心城区集中式公共充电站25座,公共充电桩7200个。到2022年,中心城区建成专用充电桩825个,公共充电桩2972个,其中集中式公共充电站10座(充电桩118个),满足电动汽车公共充电需求。推进各类电桩协调、有序发展,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分阶段发展目标:
1)示范引导阶段(2020—2022年)
合理规划布局充电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客运场站、公交场站和渣土停车场等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优先在具备建设条件的景区、医院、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公共停车场、高速服务区及国道、省道和省际快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加油加气站等重点区域配套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充电基础设施配电网络建设基本成型。充电基础设施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发展需求。
2)供需平衡阶段(2022—2025年)
重点推广居民私人充电桩建设,完善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市域范围内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保证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的供需平衡,全面满足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以下是规划原文:
关于印发《开封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专项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
汴政办 [2020]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开封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专项规划(2020—2025年)》已经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