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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培育建设“未来工厂”试行方案,聚焦汽车及零部件等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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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培育建设“未来工厂”试行方案,聚焦汽车及零部件等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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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8/12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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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浙江省培育建设“未来工厂”试行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试行方案”),遴选入库工厂名单方面,试行方案提到:聚焦数字安防、网络通信、智能装备、汽车及零部件、医药、新材料、现代纺织、智能家居等重点领域,以揭榜挂帅方式,每年遴选一批培育创建的“未来工厂”入库名单。从2020年起,每年探索培育建设10家左右“未来工厂”,示范引领浙江省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成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展示窗口。

 

以下是试行方案原文: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培育建设“未来工厂”试行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制造强省建设行动计划》精神,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积极探索“未来工厂”建设路径和标准,打造智能制造新模式新标杆,我厅研究制订了《浙江省培育建设“未来工厂”试行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未来工厂”的培育建设工作,示范引领制造业模式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8月4日

 

浙江省培育建设“未来工厂”试行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制造强省建设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探索“未来工厂”建设,打造智能制造新模式新标杆,引领制造业制造模式转型,推高质量发展和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一、主要目标

 

聚焦“415”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面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新需求,深度融合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充分依托和发挥国家智能制造新模式、试点示范企业和省智能制造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创建优势,从2020年起,每年探索培育建设10家左右“未来工厂”,示范引领我省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成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展示窗口。

 

二、建设要素

 

“未来工厂”是指广泛应用数字孪生、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实现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智慧化管理、协同化制造、绿色化制造、安全化管控和社会经济效益大幅提升的现代化工厂。基本建设要素参考如下:

(一)数字孪生应用。综合应用三维建模、计算机仿真、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和物联网等技术,构建产品、设备和产线的数字孪生模型,实现产品设计、物理设备和生产过程的实时可视化展示和迭代优化。

(二)智能化生产。建立工厂网络系统,鼓励运用5G、人工智能等技术,广泛应用智能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物流设备,依托企业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资源计划系统(ERP)、高级计划排程(APS)、制造执行系统(MES)、仓储管理系统(WMS)等信息化系统,实现物资采购计划调度、生产作业、仓储配送的数据自动采集、在线分析和优化执行,提高生产计划准确性和生产过程的可控性,工厂或车间实现少人化、无人化。

(三)智慧化管理。建立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据中心,通过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供应链管理系统(SC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等集成应用,实现数据共享共用,在采购、生产、销售、质量等方面实现协同管理,推进企业生产、运营和决策的智慧化管理。

(四)协同化制造。鼓励龙头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人员、设备、数据等信息要素共享,打通企业间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实现设计、供应、制造和服务资源的在线共享和优化配置。鼓励整合行业内中小企业产供销资源,打造云上产业链,突破工厂物理界限,实现制造资源的动态分析和柔性配置。结合市场需求开展个性化定制,实现产品设计、计划排产、柔性制造、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的整体集成和协同优化。

(五)绿色化制造。建立能源综合管理监测系统,对主要耗能设备实现实时监测与管理;建立产耗预测模型,实现能源资源的优化调度、平衡预测和节能管理;建立环保监测系统,实现从清洁生产到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环保数据采集、实时监控及报警,开展可视化分析。

(六)安全化管控。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制定风险管控准则和风险管控流程。开展安全预警,实现生产过程中人员、物料、过程、设备、环境、信息等六类安全风险要素的智能化管控,定期开展风险评估。鼓励使用安全可控的软件、系统和设备。

(七)社会经济效益。企业提质增效成果显著,生产效率、资源综合利用率大幅提升,研制周期、运营成本、产品不良品率显著降低。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形成一批专利、标准和经验成果,培育一批专业人才队伍。

具体建设要素指标见附件。

 

三、建设路径及措施

 

(一)制定建设要求。参照国家有关智能制造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未来工厂”建设要素,为“未来工厂”培育创建提供参考依据。

(二)遴选入库工厂。聚焦数字安防、网络通信、智能装备、汽车及零部件、医药、新材料、现代纺织、智能家居等重点领域,以揭榜挂帅方式,每年遴选一批培育创建的“未来工厂”入库名单。

(三)强化诊断服务。由省经信厅牵头,发挥智能制造专家服务团队和第三方机构作用,对培育创建入库工厂开展诊断服务,对标“未来工厂”建设要素,提升建设水平。推进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智能改造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

(四)开展成效评估。根据入库工厂建设情况,由省经信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成效评估,每年确定并公布一批“未来工厂”名单。

(五)强化政策保障。加强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对“未来工厂”建设的激励与支持,加大融资对接服务和要素保障力度。积极营造使用国货的良好氛围,推广使用“未来工厂”制造精品。及时总结培育创建经验和成效,引导带动相关企业、行业和产业集群提升制造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附件:浙江省“未来工厂”建设参考要素指标(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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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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