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重庆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企业充电费用补贴的公示(第三批)》(以下简称“公示”),经统计:共有19家充电运营企业获得重庆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企业充电费用补贴,申请电量总计20295752.55千瓦时,审定金额455.2万元,明细如下:
以下是公示原文:
关于重庆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企业充电费用补贴的公示(第三批)
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渝财规〔2019〕10号)、《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关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流程(暂行)》(渝经信汽车〔2019〕5号)要求,经企业申请,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新智汽车办公室”)初步审核,第三方审计机构专业审核,市新智汽车办公室成员会议审议,认定19家充电运营企业获得重庆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企业充电费用补贴(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为便于社会监督,在充电费用补贴名单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社会各界提出的异议和举报,并请提出异议和举报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重庆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企业充电费用补贴公示名单(2019年第三批).docx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