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提高新能源车辆更新率,支持新能源配送车辆的研发制造,鼓励金融机构等针对物流企业车辆更新给予一定优惠;进一步完善城市配送车辆环保标准体系,提升新能源车辆比例,城市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营运车辆数量应不少于城市新能源配送车辆保有量的20%;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应不少于新增城市配送车辆的50%。
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1年底,城市配送新能源纯电动货车及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保有量之和与可用于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充电桩总量的比值应小于或等于4比1。加快发展城市共同配送模式。到2021年底,中心城区商贸流通企业门店配送货运量占全部商品配送货运总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以下是方案原文:
关于印发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函〔2020〕6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