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2018年度第二十一批 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其中发布的“2018年度第二十一批电动车”目录中共计列入71款新能源汽车,包括69款纯电动汽车和2款燃料电池汽车。
一、 2018第21批环保目录车企入选新能源车型概况
本批次共有27家车企的71款新能源车型入选。
1、江淮汽车本批次入新能源车型最多,计8款(均为纯电动轿车);
2、东风汽车股份列入7款(均为纯电动专用车);
3、东风汽车集团、南京金龙客车、比亚迪汽车工业3家企业分别列入5款。
车企入选车型数量详情见下图所示。
二、 2018第21批环保目录入选产品类型概况
从动力类型看:纯电动专用车列入33款,占比47%;纯电动客车列入7款,占比10%;纯电动乘用车列入29款,占比41%;燃料电池客车和专用车分别入列1款。
三、2018第21批环保车型目录详情见下表
据统计:2018年北京市截止目前累计发布了21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车型目录,共139家车企的1192个车型入选,从车企累计入选的车型数量看:
1、南京金龙客车入选车型较多,累计入选103款;
2、上海申龙客车累计入选82款;
3、厦门金龙联合汽车累计入选76款;
4、北汽福田累计入选69款;
5、东风汽车股份累计入选46款;
6、安徽江淮汽车累计入选39款。
2018北京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目录-车企批次列入车型数量详情。
2、从动力类型看:入选纯电动乘用车349款;纯电动客车415款;纯电动专用车483款;燃料电池客车14款;燃料电池专用车2款。
以下是2018第21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公告原文:
关于发布2018年度第二十一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18年度第二十一批符合国家标准和我市地方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动力机械、发动机的生产企业、产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装置予以公告。
一、轻型汽车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排放标准。
二、重型柴油发动机和重型燃气发动机实施《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台架工况法)》(DB11/964-2013)标准中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三、重型柴油车和重型燃气车实施《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OBD法第Ⅳ、Ⅴ阶段)》(DB11/1475-2017)和《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法第IV、V阶段)》(DB11/965-2017)标准中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四、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实施《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4-2013)和《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5-2013)标准中第四阶段排放控制要求。特此公告。
附件:
1.2018年度第二十一批达国Ⅵ排放标准6b阶段的轻型汽油车
2.2018年度第二十一批达国Ⅴ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满足新PEMS和新OBD法)
3.2018年度第二十一批达国Ⅴ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满足新PEMS法和OBD法,带DPF)
4. 2018年度第二十一批达国Ⅴ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带IUPR)
5. 2018年度第二十一批达国Ⅴ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发动机(带OBD)
6. 2018年度第二十一批达北京市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机械
7. 2018年度第二十一批达北京市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机械用柴油发动机
8. 2018年度第二十一批达国Ⅳ排放标准的摩托车
9. 2018年度第二十一批电动车
10.更改、补充以前发布车型目录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