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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政策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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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政策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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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日期: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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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国务院、工信部、交通部、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相关部委;各地方政府、工信厅、交通委、发改委/局、经信局等部门先后出台了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的国家政策及地方政策措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整理汇总如下,供业内人士参考。

 

◉  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22批)》公示

摘要:2020年6月29日,交通部公示《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22批)》,本批次公示中新能源车型共列入27个车型,其中,纯电动车型共计25个(专用车11个、乘用车2个、客车12个);燃料电池车型共计2个(专用车2个)。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能源领域“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摘要:2020年6月2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能源领域“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在氢能和燃料电池产业方面,公示显示有2项相关项目:高性能长寿命燃料电池膜电极研发及在氢能重载车辆示范应用,牵头单位为鸿基创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国拨经费150万元;三北地区风光基地与氢储能高比例耦合技术及产业推广项目,牵头单位为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拨经费150万元。

 

◉  工信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摘要:2020年6月29日,工信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正式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办法所称乘用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 3730.1–2001)第2.1.1.1款至第2.1.1.10款规定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千克的车辆,包括新能源乘用车和传统能源乘用车。其中,新能源乘用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乘用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等。传统能源乘用车,是指除新能源乘用车以外的,能够燃用汽油、柴油、气体燃料或者醇醚燃料等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低油耗乘用车,是指综合燃料消耗量不超过《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GB 27999)中对应的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与该核算年度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之积(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的传统能源乘用车。

 

◉  发改委/商务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

摘要:2020年6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商务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制造业-汽车方面,措施明确:除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商用车外,汽车整车制造的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2022 年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将于7月23日施行。

 

◉  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

摘要:2020年6月23日,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组织协调,形成联防联控机制,推动构建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闭环管理制度,有效推进超标排放汽车维护修理,减少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

 

◉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摘要:2020年6月22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发布《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通知明确:

1)高效电机推广补贴汇总:核定补助资金49077万元;

2)2015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车辆汇总:按整车企业取整后补助资金28467万元;核定补助资金12722万元。

3)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车辆汇总:核定补助资金682016.3021万元;按整车企业取整后拟拨付补助资金682020万元。

4)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车辆汇总:核定补助资金2117773.9475万元;按整车企业取整后核定补助资金2117777万元。

5)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汇总:核定车辆数907132辆,预拨金额283869万元

6)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补贴将扣回预拨资金2289530万元,本次实际扣减预拨资金2019699万元,本次拨付资金98078万元。

 

◉  国家能源局《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摘要:2020年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氢能产业方面,指导意见明确:1)改革创新:稳妥有序推进能源关键技术装备攻关,推动储能、氢能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2)推动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制定实施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关键技术装备攻关,积极推动应用示范。继续做好“互联网+”智慧能源试点验收工作。

 

◉  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

摘要:2020年6月21日,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管理办法明确: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 纯电动乘用车积分相关要求

纯电动乘用车车型积分=标准车型积分×续驶里程调整系数×能量密度调整系数×电耗调整系数。

(1)当100≤R<150时,续驶里程调整系数为0.7;当150≤R<200时,续驶里程调整系数为0.8;当200≤R<300时,续驶里程调整系数为0.9;当300≤R时,续驶里程调整系数为1。

(2)当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90Wh/kg时,能量密度调整系数为0;当90Wh/kg≤质量能量密度<105Wh/kg时,能量密度调整系数为0.8,当105Wh/kg≤质量能量密度<125Wh/kg时,能量密度调整系数为0.9,125Wh/kg≤质量能量密度,能量密度调整系数为1。

(3)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按整备质量(m,kg)不同,设定纯电动乘用车电能消耗量目标值(Y)。车型电能消耗量(kW·h /100km,工况法)满足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电耗调整系数(EC系数)为车型电能消耗量目标值除以电能消耗量实际值(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上限为1.5倍);其余车型EC系数按0.5倍计算,并且积分仅限本企业使用。

纯电动乘用车电能消耗量目标值:m≤1000时,Y=0.0112×m+0.4;1000<m≤1600时, Y=0.0078×m+3.8;m>1600时,Y=0.0048×m+8.60。 

2.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应符合《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GB/T 32694)要求。车型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中车型对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当小于70%;其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前款纯电动乘用车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135%。无法同时满足以上两项指标的车型按照标准车型积分的0.5倍计算,并且积分仅限本企业使用。

3. 燃料电池乘用车续驶里程不低于300km,当P不低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30%且不小于10kW时,车型积分按照标准车型积分的1倍计算;其余车型积分按照标准车型积分的0.5倍计算,并且积分仅限本企业使用。

注:2021年1月1日之前获得型式批准并且满足GB/T 32694-2016要求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可以获得1.6分的标准车型积分,具体积分倍数按照上述第2条中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要求执行。在核算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实际值时,同一车型在核算年度有多个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的,按照不同的积分分开计算。

 

◉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意见》

摘要:2020年6月1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推进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意见》,在积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航运绿色发展方面,意见明确:推进LNG燃料动力、电池动力等船舶应用和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拓展电能、氢能等新能源在船舶领域的应用,促进船舶节能减排。

 

◉  生态环境部《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摘要:2020年6月1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明确规定了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拆解、焙烧、破碎、分选和材料回收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运行环境管理要求和环境应急管理要求,适用于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拆解、焙烧、破碎、分选和材料回收过程的污染控制,并可用于指导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企业建厂选址、工程建设与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环境监测工作,以及开展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工信部《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七批)

摘要:2020年6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七批),本批次中新能源汽车共列入196个车型,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车进入10个;纯电动商用车进入177个;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进入4个;燃料电池商用车进入5个。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申报第334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

摘要:2020年6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申报第334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本批次共有117家车企的332个型号进行新产品申报,其中,纯电动产品共有115家车企316个型号(含客车79个,专用车149个,乘用车47个;客车底盘9个,专用车底盘32个)申报;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有5家车企的8个型号(含乘用车2个,客车2个,专用车3个,专用车底盘1个)申报;燃料电池产品共有7家车企的8个型号(含客车6个,客车底盘2个)申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摘要:2020年6月1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加油加氢合建站和加气加氢合建站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请推荐2020年度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究项目的函》

摘要:2020年6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发布《关于请推荐2020年度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究项目的函》,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究项目征集内容中,明确重点支持汽车等行业标准。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国家标准《加氢站技术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摘要:2020年6月1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公开征求国家标准《加氢站技术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明确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1)增加了液氢相关技术内容;2)更新了加氢站及合建站等级划分;3)细化了加氢站及合建站内设施防火间距要求;4)补充完善了氢储存系统及设备技术要求;5)补充细化了氢气加氢机技术要求;6)补充完善了氢管道及附件技术要求;7)增加了“6.6临氢材料”一节;8)补充完善了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技术要求;9)补充细化了氢气管道焊接要求;10)补充完善了氢气系统运行管理要求。

 

◉  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7批)》

摘要:2020年6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7批)》,本批目录共有1423款新能源汽车进入。其中,纯电动汽车1254 款(含客车564款,乘用车320款,专用车370款);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90款(含乘用车67款,客车18款,专用车5款);燃料电池汽车79款(客车47款,专用车31款,乘用车1款)。

 

◉  工信部发布第333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摘要:2020年6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第333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共计106个新能源生产厂家102个品牌198个新能源车型进入公告。其中,纯电动产品共计177款(含乘用车27款、客车43款、专用车87款、客车底盘6款、专用车底盘14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计16款(含乘用车9款、客车1款、专用车6款);燃料电池产品5款(含客车2款、专用车2款、客车底盘1款)。

 

◉  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六批)》

摘要:2020年6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六批)》,本批次新能源汽车方面共有229个型号列入,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3个型号,纯电动商用车216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4个型号,燃料电池商用车6个型号。

 

◉  工信部《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2020年6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动力电池供应商对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企业应承担新能源汽车安全第一责任,应建立并长期保持由研发、生产、售后、质量、监测等部门组成的安全分析和事故调查小组,由企业主管新能源和产品安全的领导担任调查小组负责人。对发生火灾事故的,企业应及时上报地方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和装备中心,并主动开展事故调查。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2020年6月8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推进交通运输绿色消费发展。指导督促各地进一步做好新能源公交车、出租汽车推广应用,逐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实现电动化和清洁化。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研究建立道路运输领域新能源汽车使用安全和运维保养相关标准规范。

 

◉  交通运输部《内河航运发展纲要》

摘要:2020年6月4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内河航运发展纲要》,纲要提到: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力度。推广LNG节能环保船舶,探索发展纯电力、燃料电池等动力船舶,研究推进太阳能、风能、氢能等在行业的应用。

 

◉  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开展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摘要:2020年6月4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开展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决定在天津、河北、山东开展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应用工作的基础上,增加北京、江苏、江西、河南、广东、海南、贵州、宁夏等8个省份开展试点应用。

 

◉  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二批)》

摘要:2020年6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以视频会议方式组织召开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会议要求,有关各方要各负其责、综合施策、抓实抓好新能源汽车安全工作。

1)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事故调查,加大对闲置车辆、营运车辆的核查力度,对不按要求开展核查、弄虚作假、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和产品,要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处罚。

2)进一步强化整车运行监测体系,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三级监测体系运行情况检查与效能评估,切实发挥好监测平台作用,及早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做好新能源汽车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提前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各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开展检测工作。

 

◉  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二批)》

摘要:2020年6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二批)》。本批次免购置税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共有86家企业、283个新能源车型列入,纯电动273个(含客车99款,乘用车49款,专用车125款);插电式混合动力7个(含乘用车3款,客车2款,专用车2款);燃料电池3个(含客车2款,专用车1款)。

 

◉  国家发改委《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摘要:2020年6月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明确:国家实行铅蓄电池回收目标责任制,到2025年底,铅蓄电池回收率要达到70%以上。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含进口企业),应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委托回收等方式,实现国家确定的回收目标,于每年3月底前提交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  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21批)》公示

摘要:2020年6月2日,交通运输部公示《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21批)》,新能源汽车方面,本批达标车型34款,纯电动汽车31款(含客车20款、专用车11款),燃料电池汽车3款(专用车3款)。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的函

摘要:2020年6月2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了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的函,新版《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将替代 GB/T 31498—2015《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标准,并配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GB18384—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标准实施。征求意见的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1日。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0年第14号国家标准公告

摘要:2020年6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0年第14号国家标准公告,批准236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在燃料电池领域,有3个相关的标准位列其中,分别是:GB/T 38954-2020 无人机用氢燃料电池发电系统;GB/T 38914-2020 车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堆使用寿命测试评价方法;GB/T 28816-2020燃料电池术语。

 

北京市

1、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修订草案)》等3项征求意见

摘要:2020年6月1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关于《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关于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新能源车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每年将有80%的指标向“无车家庭”优先配置。同时,北京市拟于今年下半年一次性增发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并全部面向“无车家庭”配置,有关配置方案一并公开征求意见。此外,指标配置由现行每两月配置一次,改为每年5月配置新能源指标,6月和12月配置普通指标。

 

2、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

摘要:2020年6月10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行动方案涉及车联网、充电桩、氢燃料电池等内容。

1)车联网方面:加快建设可以支持高级别自动驾驶(L4级别以上)运行的高可靠、低时延专用网络,加快实施自动驾驶示范区车路协同信息化设施建设改造。以高级别自动驾驶环境建设为先导,打造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创新链和产业链,逐步形成以智慧物流和智慧出行为主要应用场景的产业集群。

2)产业创新共性平台方面:打造梯次布局、高效协作的产业创新平台体系。在集成电路、生物安全等领域积极创建1-2家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在集成电路、氢能、智能制造等领域探索组建1-2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积极谋划创建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3)智慧城市应用方面:推进人、车、桩、网协调发展,制定充电桩优化布局方案,增加老旧小区、交通枢纽等区域充电桩建设数量。到2022年新建不少于5万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100个左右换电站。

 

3、北京市发改委公示《2020年拟申请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公用充电桩项目》

摘要:2020年6月10日,北京市发改委公示《2020年拟申请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公用充电桩项目》,公示中列入的充电桩共计1080个,涉及59个项目。

 

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申报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车辆情况》

摘要:2020年6月28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示《北京市申报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车辆情况》,经统计,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推广数量总计60566辆,申请补助资金总计259887.6056万元;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推广数量总计23956辆,申请补助资金总计71043.1094万元;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推广数量总计4804辆,申请补助资金总计61177.138万元。

 

5、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摘要:2020年6月28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快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四大主导产业总产值规模达到6000亿元,其中,高端汽车和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达到2000亿元。汽车产业共涉及8条政策,分别是:推进汽车产业高质量创新升级;完善汽车产业高端制造生态;促进汽车关键技术突破;建设汽车产业创新平台;支持先进技术产业化应用;积极完备汽车产业相关配套服务;鼓励跨产业融合;完善智能汽车应用场景。

 

重庆市

1、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摘要:2020年6月4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明确: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1)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

2)按年度实施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驾考(驾培)车、公交车、公务用车等公共领域的推广应用和试点示范;鼓励生产企业出台相关促销政策,引导我市个人用户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3)加快充电桩建设。继续执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对全市范围内满足单站装机功率和桩数有关条件的公用和专用直流充电设施给予400元/千瓦的建设补贴;对满足单站装机功率和桩数有关条件的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公共机构内部停车场专用交流充电设施给予100元/千瓦的建设补贴。

 

广东省

1、省级政策

1-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摘要:2020年6月1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通知明确:鼓励企业牵头申报,牵头企业原则上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龙头骨干企业,建有研发机构,在本领域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大创新平台,且以本领域领军人物或中青年创新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指南中,共涉及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3个专题,每个专题下设置4个研究方向,共有12个,12个研究方向中每个拟支持1个项目,均采用竞争性评审、无偿资助方式,经费从1500-3000万元不等,项目实施周期为3~4年。项目申报要求产学研合作,须覆盖该研究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参研单位总数不超过6个。

 

2、广州市

2-1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一批)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兑现工作的通知》

摘要:2020年6月1日,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一批)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兑现工作的通知》。促进氢能产业发展从7个方面给予扶持,分别是:投资落户扶持;研发机构认定扶持;行业协会扶持;产业园扶持;加氢站扶持;资金配套扶持;金融扶持。

 

2-2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一批)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兑现工作的通知》

摘要:2020年6月18日,广州市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公示《关于区促进氢能产业2020年第一批拟扶持项目》,补贴方面,政策明确:

一、加氢站建设补贴项目:1)固定式加氢站,日加氢能力 500kg 及以上的新建站,2019 年 12 月 31 日(含)前建成补贴 600 万元。2)固定式加氢站,日加氢能力 500kg 以下的新建站、改建站,2019 年 12 月 31 日(含)前建成补贴 400 万元。3)撬装式加氢站,2019 年 12 月 31 日(含)前建成的新建站、改建站补贴 250 万元。

二、加氢站运营补贴项目:对加氢站予以运营补贴:2019年度,补贴20元/kg,补贴后销售价格不高于40元/kg。

三、氢能产业园一次性奖励项目:经认定的氢能产业园,给予其运营管理机构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氢能产业园租赁办公用房补贴:符合条件的氢能企业或机构入驻本区认定的氢能产业园、租用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面积最高1000平方米,补贴期限3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60万元。

 

2-3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广州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0年)》

摘要:2020年6月24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0年)》 ,发展规划明确了氢能产业发展目标、规划布局、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并列出近期重点任务、重点项目。要积极探索,系统谋划,着力打造氢能全产业链。

 

3、深圳市

3-1深圳市政府办公厅《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

摘要:2020年6月7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措施明确: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

1)对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综合使用财政补贴,其中新购纯电动高级型或经济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

2)对将原有深圳市牌照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旧车置换更新为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财政补贴,其中置换更新为纯电动高级型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置换更新为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

3)对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综合使用财政补贴,其中新购纯电动高级型或经济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

4)对将原有深圳市牌照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旧车置换更新为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财政补贴,其中置换更新为纯电动高级型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置换更新为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

 

3-2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目录》

摘要:2020年6月10日,深圳市财政局公布《深圳市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目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规模720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1)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型目录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及燃料电池汽车;2)深圳市范围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3)深圳市范围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补贴。

 

3-3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通告》

摘要:2020年6月12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通告》,通告明确:本次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调整政策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新增的粤B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额度使用2020年追加的小汽车指标剩余额度,共计36377个。

 

3-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公示《关于2019年度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运营资助项目审核结果》

摘要:2020年6月17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公示《关于2019年度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运营资助项目审核结果》,公示信息显示:2019年度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运营资助项目涉及39家企业,拟补贴车辆数共计6557辆,拟补贴金额共计77252601元。

 

4、佛山市

4-1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

摘要:2020年6月5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征求意见明确了补贴标准。

1)佛山市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对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金额的100%确定地方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购车补贴总和,以下简称“地方补贴”)标准。

2)各级财政对车辆购置补贴总额(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消费者支付金额)的60%;如补贴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按车辆销售价格的60%扣除上级补贴后计算我市地方补贴。

 

5、茂名市

5-1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公示《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补贴清算结果》

摘要:2020年6月3日,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示《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补贴清算结果》,茂名市按“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地方购车补贴额不得超过国家补贴额的50%,燃料电池汽车地方补贴不得超过国家补贴”及“单车补贴总额(国家补贴及地方补贴总和)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国家补贴、地方补贴和消费者支付金额之和)的60%”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购车者按最高限额进行补贴。

 

6、东莞市

6-1东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东莞市泥头车全密闭运输和智能化管理工作方案》

摘要:2020年6月4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东莞市泥头车全密闭运输和智能化管理工作方案》,方案明确:鼓励使用本地牌照和纯电动泥头车,并在松山湖等区域全面试点,鼓励采用纯电动泥头车。

 

湖北省

1、省级政策

1-1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光伏制造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2020年6月3日,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光伏制造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开展第五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已公告企业自查工作,锂离子电池企业通过“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提交。

 

海南省

1、省级政策

1-1海南省开通新能源汽车购车奖励申报渠道

摘要:2020年6月23日,海南省政府给予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用户财政资金综合奖励,奖励申报渠道正式开通。奖励标准为:购买1辆新能源汽车奖励1万元。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1.5万辆,奖励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奖励对象根据购车者材料申报时间先后排序确定。申报奖励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申请奖励的新能源汽车用户应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须为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我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含个人和非个人用户)。可申报奖励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车辆必须为初次登记车辆,并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2、三亚市

2-1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亚市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暂行规定》

摘要:2020年6月1日,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三亚市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通知明确:新能源汽车享受停放服务费的减免优惠,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新能源汽车停在道路停车泊位,8时至22时1小时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22时至次日8时,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停在实行政府定价的立体停车设施及机场、车站、码头、交通枢纽站配套的停车设施,30分钟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停在旅游景区、公立医疗机构、未具备议价条件的住宅小区停车设施,以及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非立体公共停车设施,1小时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停在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设施充电的,2小时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浙江省

1、省级政策 无

2、杭州市

2-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杭州市建设交通强国示范城市行动计划(2020—2025年)》

摘要:2020年6月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杭州市建设交通强国示范城市行动计划(2020—2025年)》,智能网联汽车方面,行动计划明确:成立未来交通实验室,加快智能驾驶等重点领域发展,形成交通产业体系。打造迎亚运绿色公交智能驾驶示范区,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水上智能驾驶应用。到2025年,形成人工智能、5G应用、智能网联车等多个百亿级产业集群,推进3条以上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线路。

 

山东省

1、省级政策

1-1山东省工信厅《山东省传统产业智能化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征求意见

摘要:2020年6月8日,山东省工信厅征求修订后的《山东省传统产业智能化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意见建议,汽车行业方面,征求意见明确:在整车制造、电控制动系统、配套设备等领域推动数字车间、智能工厂技术集成应用。推广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及产融结合等新模式。建立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联通。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研发应用,加速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

 

1-2山东省工信厅等《山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摘要:2020年6月11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山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下步工作的目标:到2023年,在山东省重点区域打造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产业聚集区,建设一批退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高效再生利用的先进示范项目,发布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标杆企业。

 

1-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30年)》

摘要:2020年6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山东省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30年)》发展目标方面,规划明确: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山东省氢能产业从小到大、从弱变强的突破性发展,打造“中国氢谷”“东方氢岛”两大品牌,培育壮大“鲁氢经济带”(青岛—潍坊—淄博—济南—聊城—济宁),建成集氢能创新研发、装备制造、产品应用、商业运营于一体的国家氢能与燃料电池示范区,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氢能产业发展高地,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2020年到2022年,为氢能产业全面起步期。2023年到2025年,为氢能产业加速发展期。2026年到2030年,为氢能产业塑造优势期。

 

福建省

1、省级政策 无

2、福州市

2-1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摘要:2020年6月5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福州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通知明确:2020年将建立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7500个,到2020年数量则增长到9500个。加快清洁能源电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核能、风能、太阳能等产业智能化发展。推进氢能“制、运、储、用、管”设施智能化升级,培育氢能燃料电池、加氢站、氢能源汽车等产业链。

 

河南省

1、省级政策 无

2、郑州市

2-1郑州市工信局公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补助资金(第一批)拟支持企业》

摘要:2020年6月15日,郑州市工信局公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补助资金(第一批)拟支持企业》,第一批公示共有8家企业列入,分别是: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上汽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郑州分公司、郑州小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海南省钰锦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河南省飞鹞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湖南省

1、省级政策 无

2、长沙市

2-1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长沙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2020年6月16日,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开展长沙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为推进长沙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建立和完善集约高效、服务规范、低碳环保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决定组织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申报自2020年6月16日起,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四川省

1、省级政策

1-1四川省经信厅《四川省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摘要:2020年6月28日,四川省经信厅发布关于征求《四川省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措施明确:对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研发项目,按承担单位对项目的实际投入,给予不超过30%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领域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国家支持建设资金的一定比例给予专项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专项补助。

 

2、成都市

2-1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公告版)》

摘要:2020年6月6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成都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公告版)》,氢能领域,智慧能源网近期建设计划(2020-2022)中提到,促进氢能应用推广, 建设加氢站15座以上:以龙泉驿区和郫都区 “一城一都”为重点,同时在金堂、青白江、双流区推进试点探索,建设加氢站15座以上。此外,为推动大港区建设,成都市《金青新大港区一体化规划》中提出新增新都氢能源新型轨道。

 

2-2成都市财政局/经信局/科技局/发改委《关于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申报材料核查情况的公示》

摘要:2020年6月17日,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申报材料核查情况的公示》,有6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纯电动车数量4843辆(包括SUV 413辆、大客车217辆、公交客车2363辆、公路客车12辆、轿车494辆、物流车985辆、中型客车359辆)

 

安徽省

1、省级政策

1-1安徽省经信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5G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摘要:2020年6月24日,安徽省经信厅发布《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5G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在深化5G产业领域应用方面,工作要点明确:推进“5G+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组织实施“5G-V2X场景测试示范基地建设工程”,推进合肥塘西河智能道路与网联汽车示范线建设。

行业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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