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商务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措施”),制造业-汽车方面,措施明确:除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商用车外,汽车整车制造的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2022 年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
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将于7月23日施行。
以下是措施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令
第32号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2019年6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钟 山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