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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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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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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5/18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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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南京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新能源汽车方面,方案明确:建立以标准化城市配送车辆为主体的城市货运车辆体系,更新一批标准化、专业化、环保型运输与物流装备,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占新增(更新)城市配送车辆的比例达50%以上,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期末城市配送新能源纯电动货车与充电桩的配置比例达2∶1。

 

以下是方案原文:

 

南京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宁政办发〔2020〕10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城市货运配送绿色高效发展,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深化运输结构改革,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1803号)的要求,加快推进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对照《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并结合南京道路货运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交通强国建设为引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城市货运配送的新要求和新期盼,坚持智慧高效、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整合各方物流资源,逐步形成体现南京特色的货运配送发展模式,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高效发展,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破解物流“最后一公里”难题,促进物流降本增效,为南京“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建设提供运输服务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形成集约高效的城市货运配送组织链条,初步建成“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货运配送绿色发展动力机制基本形成。

(一)枢纽节点优化提升。建成一批现代化、标准化、集约化的城市货运枢纽,形成4个集聚效应强的干支衔接公共货运枢纽站场,为中心城区内大型商贸企业供货商的货物在共同配送中心集中存储和配载分拨创造条件。

(二)新能源车辆广泛应用。建立以标准化城市配送车辆为主体的城市货运车辆体系,更新一批标准化、专业化、环保型运输与物流装备,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占新增(更新)城市配送车辆的比例达50%以上,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期末城市配送新能源纯电动货车与充电桩的配置比例达2∶1。

(三)通行管控高效科学。实施城市配送市场调查,健全城市配送运力投放机制,建立城市快速、一般、限制性三级货运通道。设置针对中心城区货流密集地区城市配送车辆的专用卸货场地,其中设置城市货运配送车辆临时停靠点200个以上。

(四)组织模式集约高效。形成一批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模式,城市中心区大型超市(卖场)、连锁店等商贸流通企业采用共同(集中)配送的比例达到75%以上。

(五)信息资源协同共享。建设配送公共管理信息平台,配送龙头企业信息共享平台达到功能健全、资源集约、协同共享的效果。

(六)市场主体不断壮大。培育一批运作高效、服务规范、开展甩挂运输和实施共同配送的物流企业,专业化城市共同配送企业达到15家以上。

(七)降本增效节能减排显著。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显著提升,配送车辆利用效率较现阶段提高20%、配送成本较现阶段降低10%,城市配送车辆单位周转量能耗较示范建设期初降低的比例达3%。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城市货运配送枢纽设施规划建设。研究提出南京市“圈层式”城市货运配送通道网络,进一步加快快速货运配送通道网络中的工程项目续建工作,强化和提升货运配送通道通行能力。统筹建设配送三级节点网络。整合现有仓储、运输等物流基础设施以及各试点企业的物流配送系统,按照“一级网络重衔接、二级网络重集散、三级网络重覆盖”的总体布局原则,构建形成“枢纽引领、环城集配、终端便利”的城市共同配送空间格局。到创建期末,基本建成“4+11+300”的城市货运配送三级网络体系。(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相关区政府、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港集团、相关企业)

(二)优化完善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健全城市配送运力投放机制,针对城市配送车辆“通行难”“停车难”等问题,构建多方参与机制,推动政府部门指导、部门联动的城市配送共管共治共享格局。深化新能源配送车辆不限行政策。健全城市配送运力调节机制,组织开展城市中心区配送货运市场调查,优化通行证发放模式,逐步淘汰高排放城市配送车辆。着力解决“通行难”,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整合通行禁区,倒逼燃油配送车辆更新为新能源车辆,持续优化通行证办理服务流程。着力解决“停靠难”,积极推动城市货运配送车辆临时停靠点建设,鼓励大型商超、零售卖场、工业园区等主要货物集散装卸区资源适度开放共享,给予新能源配送车辆更加优惠的停车政策。探索建立城市绿色配送示范区,重点推进货流密集地区临时停车位布设,到2021年底,在货流密集地区或者划定的道路临时停车区域,设置城市配送车辆临时停车位200个以上。(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

(三)加快标准化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更新改造。加强城市配送车辆技术管理,统一城市货运配送车辆标识,提高城市货运配送车辆环保标准,推广标准化、轻量化、厢式化的城市配送车辆。加大新能源配送车辆推广力度,争取新能源配送车辆政策支持。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智能服务平台建设。引导鼓励城市货运配送企业优先选用标准化新能源同城货运配送车辆,创建期内,每年推广使用500辆以上;鼓励公共充电桩投资建设或运营企业为货运配送新能源车辆充电提供便利和优惠。达到城市配送新能源货运车辆保有量与可用于新能源货运车辆的充电桩总量比值≤2∶1。推进城市配送车辆实现“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对采用统一标识的货运配送车辆在通行、停靠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南京供电公司)

(四)推进城市货运配送全链条信息交互共享。加快建设配送公共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管理数据的深度分析与挖掘。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信息服务平台发展,加快推进龙头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面提升配送企业及相关物流节点的信息化运营水平,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向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供应链集成服务的第四方物流发展。推进配送公共管理信息平台、城市配送无车承运平台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到创建期末,企业城市配送信息系统不少于15个。(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相关企业)

(五)创新发展城市货运配送组织模式。推进城市共同配送发展,大力发展末端自提配送模式。全面加快冷链物流的发展,培育龙头企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输车辆更新,到创建期末,冷藏保温配送车辆占城市配送车辆比重达到3.5%以上。推广农村物流融合发展新模式,引进先进的智能化物流装备及管理模式。加大产业升级和行业转型的支持力度,发展智慧化、专业化、网络化、全流程物流服务,带动行业水平的整体提升和行业生态的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相关企业)

(六)强化城市货运配送领域市场监管。加快完善政策措施,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制定城市配送相关管理办法,建立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强化城市配送安全监督,加强联合执法。引导企业制定运营服务规范、车辆操作规范等服务标准规范,提高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动力。推进南京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规划、南京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企业考核管理办法、城市货运配送企业运营服务规范的制定。(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快和推动南京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健康发展,确保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和重点项目落地,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商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南京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决策和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日常推进工作。

(二)政策支持。鼓励支持城市货运配送发展,在道路设计、居民区选址、商业及各类服务网点布局等方面,为城市配送留有相应的发展空间。按照节约集约原则,科学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将城市配送中心建设用地纳入工业、仓储用地范畴。对于符合南京市物流业发展规划、认定为重点城市配送项目用地的,在年度用地计划内予以优先保障,落实物流用地税收优惠政策,对自建物流配送中心或采取共同配送的大型商业连锁企业新增门店优先支持。

(三)资金保障。为确保完成创建任务,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工作专项经费。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江苏省等各级政府的资金支持。研究出台针对城市配送基础设施建设、车辆更新、信息化、先进运输组织模式等扶持政策。创新融资方式,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城市配送体系建设,多方面拓宽城市货运配送企业的融资渠道。

 

国家政策

三部门:聚焦车联网等重点产业 强化资金支持和风险保障
多个氢能项目列入 国家发改委发布第1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
商务部等14部门: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 完善充(换)电等基础设施
工信部公示第382批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583个型号列入
公告:第60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三部门部署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
交通运输部:鼓励各地政府为新能源公交车辆充电提供政策支持
财政部:对购买符合节能要求或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定额补贴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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