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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济南两地 放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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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济南两地 放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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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1/03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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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哈尔滨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放开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哈市将放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换电服务费两项费用。电动汽车充电电价应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定的电价政策执行。

 

12月30日,济南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放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哈市将放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换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充换电服务费要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价方式等信息。

 

关于放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各充换电设施经营单位: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和《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4〕152号)等文件规定,我省确定自2020年起放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现将我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各经营单位可自主确定服务价格。

 

二、各充换电设施经营单位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换电服务费两项费用。用电价格政策仍然按照《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关于完善污水处理等行业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20号)规定执行。充换电服务费要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价方式等信息。

 

三、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后,各经营单位不得出现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四、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充电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发改物价〔2018〕550号)同时废止。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

 

国家政策

三部门:聚焦车联网等重点产业 强化资金支持和风险保障
多个氢能项目列入 国家发改委发布第1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
商务部等14部门: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 完善充(换)电等基础设施
工信部公示第382批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583个型号列入
公告:第60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三部门部署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
交通运输部:鼓励各地政府为新能源公交车辆充电提供政策支持
财政部:对购买符合节能要求或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定额补贴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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