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告《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二批)》。本批次目录共有55家企业、258个新能源车型列入。从产品类型来看,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列入17个(含乘用车6个、商用车11个);纯电动商用车列入224个;燃料电池商用车列入17个。
以下是公告原文:
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二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二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
1.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二批).doc
2.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