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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行业国家&地方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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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行业国家&地方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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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日期:
201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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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工信部、交通部、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委;各地方政府、工信厅、交通委、发改委/局、经信局等部门先后出台了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的国家政策及地方政策措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汇总整理如下,供业内人士参考。

 

◉  工信部《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二批)

摘要:2019年11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公示《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二批)。本批公告新能源汽车共258款,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6款,纯电动商用车224款,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11款,燃料电池商用车17款。

 

◉  工信部公示《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审结果》

摘要:2019年11月29日,工信部发布《关于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审结果的公示》,公示结果显示了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车企共申报574445辆,专家组此次核准541377辆,未被核准的原因主要是未接入国家监管平台、行驶里程数不满足2万公里、车辆核心参数与推荐目录信息不一致。

 

◉  工信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公布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及通过复核的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的通告》

摘要:2019年11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公布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及通过复核的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的通告》,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方面,第四批通过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及其产品如下:

1)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铅酸蓄电池

2)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新能源汽车铝合金减速器箱体

3)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动力锂离子电池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

4)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消费类软包锂离子电池

 

◉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

摘要:2019年11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清单2019版》共列入事项131项,其中禁止准入类事项共5项,许可准入类事项共126项,在许可准入类事项中跟汽车相关的事项如下:

1)第38项:未获得资质条件,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

许可准入措施: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

2)第116项:未获得许可,不得投资建设特定机械制造项目

许可准入措施:汽车: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执行。其中,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由国务院核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3)第121项:未经许可或取得相关资质,不得从事网约车经营

许可准入措施: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有关条件,取得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有关条件,取得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

摘要:2019年11月21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意见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主动公开定价、加价机制,公布运价结构、计价加价规则,保持加价标准合理且相对稳定,保障结算账单清晰、规范、透明。

 

◉  工信部科技司征求对《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的意见》

摘要:2019年11月21日,工信部科技司公开征求对《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的意见,指出要分阶段建立车辆智能管理标准体系:一是到2020年底,初步建立能够支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车联网城市级验证示范的标准体系,制修订标准20项以上;二是到2025年,系统形成能够支撑智能网联汽车上道路行驶登记管理、身份认证与安全、道路交通运行管理、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等业务领域的标准体系,制修订标准60项以上。

 

◉  交通运输部公告第14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

摘要:2019年11月19日,交通运输部公告了第14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新能源汽车方面,本批次共有16家车企的27个新能源车型列入,其中26个纯电动车型(含客车17个、专用车9个);燃料电池客车1个。

 

◉  工信部装备中心《关于乘用车企业提交2020年度积分预报告和平行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核算2018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的通知》

摘要:2019年11月19日,工信部装备中心发布了《关于乘用车企业提交2020年度积分预报告和平行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核算2018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的通知》,通知明确:2019年12月20日前,各乘用车企业应通过“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平台”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2020年度积分预报告。预报告的内容包括本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预期达标值、预期实际值和新能源汽车积分预期值等。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申报第326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摘要:2019年11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公示申报第326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本批次共有91家车企的184个型号进行新产品申报,其中,纯电动产品共84家车企160个型号(含客车44个,专用车70个,乘用车29个;客车底盘6个,专用车底盘11个)申报;燃料电池产品共12家车企的14个型号(含客车5个,专用车5个;客车底盘1个,专用车底盘3个)申报;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8家车企10个型号(含乘用车2个,客车5个,专用车1个;客车底盘1个,专用车底盘1个)申报。

 

◉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提前下达2020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对地方分配结果》

摘要:2019年11月18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发布了《提前下达2020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对地方分配结果》。分配结果显示,37个地区,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1604856万元,2018年度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1531914万元,总计3136770万元。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摘要:2019年1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版权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知识产权局十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方面,意见明确:加强新能源生产使用和制造业绿色融合。推动氢能产业创新、集聚发展,完善氢能制备、储运、加注等设施和服务。

 

◉  交通部等九部委《关于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指导意见》

摘要:2019年11月13日,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集团联合发布《关于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鼓励新增和更换港口作业机械、港内车辆和拖轮等优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9年第10批)》

摘要:2019年11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9年第10批)》,本批目录共有196款新能源汽车进入。其中,纯电动汽车167款(含客车84款,乘用车19款,专用车64款);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12款(含乘用车5款,客车6款,专用车1款);燃料电池汽车17款(客车11款,专用车6款)。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第325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摘要:2019年11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第325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共计87个新能源生产厂家84个品牌165个新能源车型进入公告。其中,纯电动产品共计141款(含乘用车15款;客车31款;专用车77款;客车底盘7款;专用车底盘11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10款(含乘用车4款;客车4款;专用车1款;专用车底盘1款);燃料电池产品14款(含客车6款;专用车4款;客车底盘1款;专用车底盘3款)。

 

◉  工信部装备工业司《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系统热扩散乘员保护测试规范(试行)》

摘要:2019年11月12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发布《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系统热扩散乘员保护测试规范(试行)》。明确自2019年11月12日起,申请《公告》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时,企业可自愿增加热扩散测试项目,并提交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  工信部 公示关于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名单

摘要:2019年11月11日,工信部公示了关于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名单,第二十一批《目录》于2018年11月发布后,共有141款车型在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拟从《目录》撤销。

 

◉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

摘要:2019年11月7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保障内外资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同等市场准入待遇。其中修订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允许外资在华投资的整车企业间转让积分。

 

◉  工信部《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技术产品目录(2019年版)》

摘要:2019年1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技术产品目录(2019年版)》,目录涉及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分布式供能和微电网建设,废旧设备回收处理、限用物质使用控制,绿色运维管理等4个领域50项技术产品。其中,废旧设备回收处理、限用物质使用控制技术产品领域,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的废旧电池无害化处理技术入选。此技术以废旧二次电池为主要原料,采用高温焙烧、物理分选、湿法冶金等联合工艺,回收废旧二次电池中的有价元素。

 

◉  工信部《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一批)》

摘要:2019年11月7日,工信部公告《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一批)》,新能源汽车方面,本批次共有344个车型列入,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24个;纯电动商用车294个;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6个;燃料电池商用车20个。

 

◉  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

摘要:2019年11月7日,工信部公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指南明确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及梯次利用等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要求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立回收服务网点,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综合利用等企业可合作共用回收服务网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在本企业新能源汽车销售的行政区域(至少地级)内建立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在本企业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8000辆或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的贮存、安全保障等能力不能满足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要求的行政区域(至少地级)内建立集中贮存型回收服务网点。

 

◉  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摘要:2019年11月6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目录将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氢能和燃料电池均属鼓励类项目发展技术,将在以下产业中得到鼓励发展:

1)在新能源产业发展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以及高效制氢、运氢及高密度储氢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加氢站及车用清洁替代燃料加注站。

2)在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应用于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的储氢材料。

3)在汽车产业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

4)在船舶产业发展燃料电池等机动车船技术。

5)在轻工产业发展燃料电池等新型电池和超级电容器。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摘要:2019年11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方面,通知明确: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优化城市路网配置,提高道路通达性,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系统建设管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分时租赁等领域形成规模化应用,完善相关政策,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车辆。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实施旅客联程联运,提高公交供给能力和运营速度,提升公交车辆中新能源车和空调车比例。

 

◉  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摘要:2019年11月1日,公安部起草《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提出,为方便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驾驶人及时、就近处理交通违法,避免往返违法行为发生地,当事人明确接受异地处理的,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北京市

1、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营运性纯电动轻型货车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摘要:2019年11月12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营运性纯电动轻型货车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了营运性纯电动货车辆的类型、主要技术参数、技术要求和服务与售后;适用于以动力电池作为动力源的纯电动货车。

 

2、北京市交通委对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会议建议答复意见

摘要:2019年11月13日,北京市交通委在对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会议建议的答复意见中表示,为鼓励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北京交通委与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对落实《北京机动车停车条例》中占用电动汽车处罚条款进行了专题研究,对于占用路内电动车专用泊位行为,可依据《北京市机动车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200元罚款。

 

3、北京市经信局《关于2019年北京市拟拨付第七批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的公示》

摘要:2019年11月18日,北京市经信局发布《关于2019年北京市拟拨付第七批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的公示》,经统计,本批次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共涉及2家企业,新能源汽车233辆,拟拨付资金11613.131万元。

 

4、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第十九批 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

摘要:2019年11月21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2019年度第十九批 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其中发布的“2019年度第十九批电动车”目录中共列入146个新能源车型,其中纯电动车141个(乘用车19个、客车18个、专用车94个、专用车底盘10个);燃料电池车5个(客车2个、专用车3个)。

 

重庆市

1、重庆市经信委公示《2019年度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

摘要:2019年11月13日,重庆市经信委公示《2019年度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公示认定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2户整车生产企业的1322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符合购置补贴要求。

 

2、重庆市经信委公开征求对《重庆市汽车电子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摘要:2019年11月26日,重庆市经信委公开征求对《重庆市汽车电子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新能源汽车电子领域意见明确: 大力发展动力电池系统、电机驱动系统、整车控制系统、电控制动、线控转向、热泵空调等新能源汽车“大小三电”,以及燃料电池电堆及核心零部件,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条。重点突破高能量密度高安全动力电池集成、高精度电池管理系统、多合一电驱动深度集成、高功率密度电机控制器、基于域控的整车控制、高比功率高耐久性燃料电池电堆等关键核心技术。支持长安汽车新能源产业园、比亚迪动力电池、雪人股份燃料电池电堆及核心零部件等项目做大做强,不断提高全市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制造水平,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本地化配套能力。

 

3、重庆市经信委公开征求对《重庆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摘要:2019年11月28日,重庆市经信委公开征求对《重庆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明确:到2022年,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体系初步形成,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发展环境更加优越,示范应用初具规模。在技术链层面,实现电堆、系统集成与控制等核心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产业链层面,制氢、储氢、运氢、加氢、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核心部件到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初步形成,建成国家级质量检测机构1个,引进和培育氢燃料电池电堆和核心零部件企业6家,整车量产车型超过5个。在示范推广层面,建成加氢站20座,探索推进公交车、物流车、港区集卡车等示范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达到1000辆。

 

浙江省

1、省级政策

1-1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智能汽车创新发展规划(2020-2025)》

摘要:2019年11月1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了《浙江省智能汽车创新发展规划(2020-2025)》,规划明确:到2022年,浙江省基本形成智能汽车、智能交通、智能设施、智能城市协同发展格局,智能汽车及关联产业产值突破8000亿元。到2025年,智能汽车及关联产业产值突破万亿元。浙江省发展智能汽车产业的主要任务在于突破智能汽车关键技术创新、优化相关产业链布局,还包括推动智能汽车测试与示范应用、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等。

 

1-2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智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

摘要:2019年11月1日,浙江省发改委批复杭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报浙江省智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的请示》,原则上同意万向集团公司提交的《浙江省智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要求万向集团要以建成国内一流智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创新技术赋能平台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细化建设方案,聚焦智能汽车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引进一流团队和领军人才,尽快开展各项建设工作,推动浙江省数字制造和智能汽车产业集聚发展。

 

1-3浙江省工信厅《关于公布2019年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名单的通知》

摘要:2019年11月20日,浙江省工信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19年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名单的通知》,新能源汽车领域,有如下项目入选名单:

1)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智能

2)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全生命周期管控一体化智能工厂

3)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材料智能工厂

4)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叉车智能工厂

5)晶科能源科技(海宁)有限公司:年新增2.5GW 高效太阳能电池2GW 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智能工厂

 

1-4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2019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摘要:2019年11月28日,浙江省发改委印发《浙江省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2019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在2019年度实施计划中,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方面,有如下项目列入:

 

福建省

1、省级政策 无

2、福州市

2-1福州市工信局/财政局《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办法的通知》

摘要:2019年11月5日,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于在福州市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福州市不再给予购置补贴;新能源公交车的采购已纳入成本规制,因此不享受市财政资金补贴。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按照同期国补资金的15%执行。

 

四川省

1、省级政策 无

2、成都市

2-1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摘要:2019年11月11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打造国内一流的新能源汽车研制基地。

1)大力推动存量产能向新能源汽车转型,积极引进新能源乘用车高端项目,重点发展中高端新能源乘用车和氢能源汽车,加快发展新能源客车、商用车、专用车,大力研制新一代动力电池、电机控制器、驱动电机等产品,积极推进燃料电池电堆及动力系统和氢气制备、储运与加注等关键技术协同攻关,巩固产业链制造端优势。

2)大力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延伸发展后市场服务,支持分时租赁、网约车等新兴商业模式持续创新,支持举办新能源汽车展会、赛事等活动。到2022年将成都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海南省

1、省级政策

1-1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有营运里程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地方购车补贴资金统计的通知》

摘要:2019年11月7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开展有营运里程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地方购车补贴资金统计的通知》,通知要求新能源汽车销售、运营企业对接车辆生产企业,详细了解、梳理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25日在海南区域销售、运营的新能源汽车申请国家补贴清算情况,并做好统计。

 

广东省

1、省级政策 无

2、佛山市

2-1佛山市禅城区发改局《关于再次申领2016—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贴资金的通知》

摘要:2019年11月8日,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关于再次申领2016—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贴资金的通知》。通知明确:禅城区将开展2016—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第二次补贴资金申请工作。

补贴范围:

1)2016年-2018年在禅城区建成并竣工验收合格,接入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的专用充电设施和公用充电设施(不含自用的私人乘用车充电设施)。

2)2016年-2018年1月25日前建成并竣工验收合格、但不具备接入平台能力的专用充电设施和公用充电设施(不含自用的私人乘用车充电设施)。

补贴标准:

1)已申请并领取2016-2018年度第一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贴资金的充电设施项目,本次可再追加申请补贴资金,追加申请补贴标准为直流充电桩193元/千瓦、交流充电桩33元/千瓦。

2)已申请并领取2016-2018年度第一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贴资金的充电设施,但由于当时未能提供接入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证明,导致未能申请补贴的,本次申请提供接入证明,可不发第一次发放的补贴资金及再追加本次申请补贴资金。

 

3、清远市

3-1清远市发改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

摘要:2019年11月5日,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区相关部门做好对辖区内2019年度(截止至10月31日)已上牌新能源汽车进行梳理, 2019年6月25日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

 

4、深圳市

4-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面向部分企业追加配置小汽车增量指标的通告》

摘要:2019年11月13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面向部分企业追加配置小汽车增量指标的通告》。通告明确:经深圳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部分企业追加配置小汽车增量指标。此次追加小汽车增量指标的企业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每个企业额外追加配置1个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共计不超过12395个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

 

5、梅州市

5-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面向部分企业追加配置小汽车增量指标的通告》

摘要:2019年11月6日,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示《关于2016-2018年省级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第二次公示),公示显示,共有8家企业706个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将受到补贴,累计金额共计1446.975万元。

 

5-2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面向部分企业追加配置小汽车增量指标的通告》

摘要:2019年11月13日,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示《2018年度新能源客车推广应用购车补贴资金核查信息明细表》。公示显示,梅州市共有江西宜春客车厂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穗通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4家企业、148辆新能源客车将获得2018年度新能源客车推广应用购车补贴资金,核实后实际补助金额1221.9万元。

 

5-3梅州市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科学技术局/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摘要:2019年11月20日,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州市财政局、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梅州市科学技术局、梅州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梅州市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从2019年开始,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申请地方财政补贴的运营里程要求调整为2万公里。新能源公交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可申请拨付部分补贴资金,达到运营里程要求后全部拨付。

 

5-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请补充提供2018年度 购买新能源汽车车型参数的通知》

摘要:2019年11月28日,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请补充提供2018年度 购买新能源汽车车型参数的通知》。通知明确:为做好2018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核查工作,要求2018年6月12日及之后在梅州市上牌的新能源汽车的车主提供所购车型的国家工信部公示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车型主要参数”资料,共有19款车型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山西省

1、省级政策 无

2、长治市

2-1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长治市潞州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摘要:2019年11月13日,长治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对长治市潞州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通告明确:工作日(7:00-22:00期间)潞州区东环路以西、西二环路以东、北环街以南、南环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管制范围内根据车辆尾号进行限行,其中纯电动汽车不受限行管制。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3、晋城市

3-1晋城市人民政府《晋城限行通告》

摘要:2019年11月27日,晋城市人民政府发布《晋城限行通告》,通告明确: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7:00-20:00(含周六,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在相应区域实施尾号限行,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河南省

1、省级政策 无

2、漯河市

2-1漯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区道路实施机动车限行的通知》

摘要:2019年11月17日,漯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市区道路实施机动车限行的通知》,通知明确:2019年11月19日至30日,每周工作日7时至21时,在南环路以北、中山路以西、龙江路以南、107国道以东(不含上述道路)区域内的城市道路内实施尾号限行,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

1、省级政策

1-1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方案》

摘要:2019年11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方案》,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全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比攻坚行动前增长100%,达到14.6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汽车总保有量的比例从攻坚行动前的1.1%提高到2.5%左右,增长1.25倍;增量汽车电动化率(即新上牌新能源汽车占新上牌汽车的比例)增长100%以上,即从攻坚行动前的6%提高到12%以上;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充电便利性大幅提升,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江苏省

1、省级政策

1-1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关于苏州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测试道路的公告》

摘要:2019年11月18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苏州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测试道路的公告》,公告明确:苏州工业园区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测试道路为北至金鸡湖大道、西至星华街、南至独墅湖大道、东至长阳南街,道路总长8.8km,共15个路口。相城区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测试道路包括水景路(北天成路-太东路)、相融路(太东路-北天成路)、西公田路(相融路-水景路),总里程约8.4公里(双向)。

 

1-2江苏省工信厅对14家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备案公示

摘要:2019年11月26日,江苏省工信厅根据《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对南京特充新能源有限公司、南京淳科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南京鲸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电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江苏有限公司、南京交投特来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南京能瑞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有限公司、南京蔚来能源有限公司、常州市润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淮安宏能集团有限公司、淮安交通铭诚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弘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镇江公用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文化广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4家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进行备案公示。

 

2、盐城市

2-1福州市工信局/财政局《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办法的通知》

摘要:2019年11月25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发布《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公示》,公示明确了2018年度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本次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涉及10家企业、493辆推广车辆,补助金额共计486.9万元。

 

陕西省

1、省级政策

1-1陕西省财政厅/工信厅《关于设立陕西省汽车产业发展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2019年11月25日,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关于设立陕西省汽车产业发展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汽车产业基金主要投向:

1)汽车产业企业及项目。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陕西省汽车产业发展方向的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等,主要支持新引进的整车和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省内汽车企业扩能提升、生产线优化、设备更新等技术改造项目。

2)汽车产业园区建设。主要支持陕西省内已有及新建的汽车产业重点园区及零部件产业园的招商引资项目等

3)汽车产业服务平台。主要支持汽车产业上下游相关及汽车产业新技术、新能源、新产品、新工艺等方面推广应用的服务机构;支持汽车产业创新中心、大型汽车实验厂、汽车试验检测中心、智能网联汽车专用试车线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西安市

2-1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关于阎良区车辆限行的紧急通知》

摘要:2019年11月20日,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阎良区车辆限行的紧急通知》,通知明确:2019年11月20日 16:00—20:00,2019年11月21-22日7:00—20:00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新能源汽车,包含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辽宁省

1、省级政策 无

2、沈阳市

2-1沈阳市工信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摘要:2019年11月22日,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阳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19年6月26日起,沈阳市不再对新销售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地方购置补贴。

 

江西省

1、省级政策

1-1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江西省2017年度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

摘要:2019年11月22日,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江西省2017年度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本批次补贴涉及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江西凯马百路佳客车有限公司、江西博能上饶客车有限公司、江西宜春客车厂有限公司、赣州江钨汽车改装有限公司、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7家企业,补贴款共计4786.9127万元。

 

山东省

1、省级政策 无

2、青岛市

2-1沈阳市工信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摘要:2019年11月1日,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对我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情况进行摸底的通知》,通知明确:为全面了解青岛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情况,对各区(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要求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析梳理辖区内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相关情况,并协助提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企业信息、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及示范运营项目信息、智能网联汽车可产业化科研成果信息。

 

云南省

1、省级政策

1-1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

摘要:2019年11月2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云南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智能驾驶产业方面,通知明确:结合新能源汽车发展导向,积极承接东部电子信息产业转移,发展车载导航、车载音响、车载显示屏等车载电子和车联网产品,推动道路识别系统、驾驶员分析系统、车辆控制系统等智能辅助驾驶系统的研发和应用推广。推进北斗高精度形变监测在大型结构体的应用以及北斗地基增强站的建设,满足无人驾驶厘米级高精度需求,依托5G网络部署和全省高精度高分辨率影像数据资源,发展智能无人驾驶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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