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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禅城开展2016-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第二次补贴资金申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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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禅城开展2016-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第二次补贴资金申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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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11/15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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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关于再次申领2016—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贴资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禅城区将开展2016—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第二次补贴资金申请工作。

 

补贴范围:

1)2016年-2018年在禅城区建成并竣工验收合格,接入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的专用充电设施和公用充电设施(不含自用的私人乘用车充电设施)。

2)2016年-2018年1月25日前建成并竣工验收合格、但不具备接入平台能力的专用充电设施和公用充电设施(不含自用的私人乘用车充电设施)。

 

补贴标准:

1)已申请并领取2016-2018年度第一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贴资金的充电设施项目,本次可再追加申请补贴资金,追加申请补贴标准为直流充电桩193元/千瓦、交流充电桩33元/千瓦。

2)已申请并领取2016-2018年度第一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贴资金的充电设施,但由于当时未能提供接入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证明,导致未能申请补贴的,本次申请提供接入证明,可不发第一次发放的补贴资金及再追加本次申请补贴资金。

 

以下是通知原文:

国家政策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将共同组织实施中国首台(套)检测评定工作
自动驾驶方向18个项目 交通运输部公布第2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
科技部 财政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为氢能专项组织实施提供明确指导方针
三部门:聚焦车联网等重点产业 强化资金支持和风险保障
多个氢能项目列入 国家发改委发布第1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
商务部等14部门: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 完善充(换)电等基础设施
工信部公示第382批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583个型号列入
公告:第60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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