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2019年度第十四批 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其中发布的“2019年度第十四批电动车”目录中共列入84个新能源车型,其中,纯电动车型83个(含乘用车34个、客车13个、专用车36个);燃料电池客车1个。
一、 2019年第14批环保目录车企列入新能源车型概况
本批次共有27家车企的84个新能源车型列入,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新能源车型较多,总计12个;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列入4个新能源车型,车企列入车型数量详情见下图所示。
二、 2019年第14批环保目录列入产品类型概况
从动力类型看:纯电动乘用车列入34款;纯电动专用车列入36款;纯电动客车列入13款;燃料电池客车1款。
三、2019年第13批环保车型目录详情
截至目前,北京市2019年累计发布了14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每批次车型列入数量如下表所示。
以下是2019第14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公告原文
关于发布2019年度第十四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19年度第十四批符合国家标准和我市地方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动力机械、发动机的生产企业、产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装置予以公告。
一、轻型汽车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排放标准。
二、重型燃气车和发动机,公交和环卫两个行业重型柴油车及其发动机实施《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中b阶段要求;其余行业重型柴油车和发动机实施《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OBD法第Ⅳ、Ⅴ阶段)》(DB11/1475-2017)、《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法第IV、V阶段)》(DB11/965-2017)、《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台架工况法)》(DB11/964-2013)标准中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实施《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4-2013)和《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5-2013)标准中第四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四、摩托车实施《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GB14622-2016) 排放标准控制要求,轻便摩托车实施《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GB18176-2016) 排放标准控制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9年度第十四批达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轻型汽油车
2.2019年度第十四批达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重型柴油车(带DPF)
3.2019年度第十四批达国Ⅴ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满足新PEMS和新OBD法)
4.2019年度第十四批达国Ⅴ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带IUPR)
5.2019年度第十四批达国Ⅳ排放标准的摩托车
6.2019年度第十四批电动车
7.2019年度第十四批达北京市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机械用柴油发动机
8.更改、补充以前发布车型目录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