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联合印发《浙江省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
1)到2022年,浙江省氢燃料电池整车产能达到1000辆,氢燃料发动机产量超过1万台,氢能产业总产值超过100亿元。
2)推广应用方面,氢燃料电池在公交、物流、船舶、储能、用户侧热电联供等领域推广应用形成一定规模,累计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1000辆以上。
3)加氢设施方面,在现有加油(气)站以及规划建设的综合供能服务站内布局建设加氢站,力争建成加氢站30座以上,试点区域氢气供应网络初步建成。
4)到2025 年,浙江基本形成完备的氢能装备和核心零部件产业体系;加氢设施网络较为完善,氢能在汽车、船舶、分布式能源等应用领域量化推广,成为国内氢能产业高地。
以下是指导意见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