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2019年度第十三批 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其中发布的“2019年度第十三批电动车”目录中共列入64个纯电动车型(含乘用车28个、客车11个、专用车25个)。
一、 2019年第13批环保目录车企列入新能源车型概况
本批次共有30家车企的64个新能源车型列入,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新能源车型较多,总计8个;上海申龙客车/广汽乘用车/海马汽车/湖北新楚风4家车企分别列入4个新能源车型。
车企列入车型数量详情见下图所示。
二、 2019年第13批环保目录列入产品类型概况
从动力类型看:纯电动乘用车列入28款;纯电动专用车列入25款;纯电动客车列入11款。
三、2019年第13批环保车型目录详情
截至目前,北京市2019年累计发布了13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每批次车型列入数量如下表所示。
以下是2019第13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公告原文
关于发布2019年度第十三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19年度第十三批符合国家标准和我市地方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动力机械、发动机的生产企业、产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装置予以公告。
一、轻型汽车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排放标准。
二、重型燃气车和发动机,公交和环卫两个行业重型柴油车及其发动机实施《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中b阶段要求;其余行业重型柴油车和发动机实施《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OBD法第Ⅳ、Ⅴ阶段)》(DB11/1475-2017)、《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法第IV、V阶段)》(DB11/965-2017)、《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台架工况法)》(DB11/964-2013)标准中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实施《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4-2013)和《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5-2013)标准中第四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四、摩托车实施《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GB14622-2016) 排放标准控制要求,轻便摩托车实施《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GB18176-2016) 排放标准控制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9年度第十三批达国Ⅵ排放标准6a阶段的轻型汽油车
2. 2019年度第十三批达国Ⅵ排放标准6b阶段的轻型汽油车
3.2019年度第十三批达国6b阶段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发动机
4.2019年度第十三批达国6b阶段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气发动机
5.2019年度第十三批达国6b阶段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带DPF)
6.2019年度第十三批达国Ⅴ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满足新PEMS和新OBD法,带DPF)
7.2019年度第十三批达国Ⅴ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带IUPR)
8.2019年度第十三批达北京市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机械
9.2019年度第十三批达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汽油车(带OBD)
10. 2019年度第十三批达国Ⅳ排放标准的摩托车
11. 2019年度第十三批电动车
12.更改、补充以前发布车型目录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