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洛阳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车费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在所在区域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半,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新能源共享汽车在共享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
以下是通知原文:
手机网站
微信网站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
联系人:王云龙
座 机:010-88110355
手 机:1369111791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ev863@126.com
您现在的位置:
7月23日,洛阳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车费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在所在区域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半,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新能源共享汽车在共享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
以下是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