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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发布2019年-2021年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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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发布2019年-2021年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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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7/19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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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成都市氢能暨新能源汽车产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成都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成都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三年发展目标:

 

技术创新目标:突破车载操作系统、传感器、芯片、V2X车路协同、区块链与信息安全、北斗兼容导航定位模组、车辆决策与控制技术、核心电子器件等技术和产品,形成满足高级自动驾驶(L3级别及以上)要求的智能网联汽车完整技术体系,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一流,部分技术达到国际领先。

 

产业发展目标:构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培养1-2家“独角兽”企业,智能网联汽车及关联产业规模达到千亿量级,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平台建设目标:基本建成中德智能网联汽车四川试验基地项目,并建设形成技术引领平台(标准制定)、公共服务平台(检测检验)、产业融合平台(示范应用)、开放合作平台(国际合作)四大平台及服务能力。

 

示范应用目标:在城市封闭区域开辟1-2条智能网联汽车示范线路,随后在城市开放区域开辟5条以上智能网联汽车示范线路,逐步扩大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范围。

 

以下是方案原文: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领导联系指导新能源汽车与智能汽车产业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培育方案〉的通知》《成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精神,为抓住新一轮汽车产业发展机遇,加快全市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汽车产品“四化”(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转型,培育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增长新动能,成都市氢能暨新能源汽车产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了《成都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1)》并报经市政府审核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成都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1) 

 

成都市氢能暨新能源汽车产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

 

成都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1)

成氢新汽办〔2019〕1号

 

为落实《四川省领导联系指导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培育方案〉的通知》《成都绿色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和《新一代人工智能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促进成都市汽车产业面向高质量发展,增强产业竞争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背景

(一)智能网联汽车成为全球新一轮产业竞争制高点

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涉及5G、车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个前沿技术领域,是汽车产业变革的趋势和未来汽车产业的制高点,目前处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的过渡期,进入了大规模测试验证和产业应用的前期准备阶段。据麦肯锡研究报告预测,智能网联汽车市场将以25%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呈现爆发式增长,到2025年市场规模可达1.9万亿美元。为此,全球主要汽车国家纷纷布局和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其中,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均提出了明确的规划、政策和项目,支持企业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加大研发力度和推进市场应用。我国在《中国制造2025》中首次提出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并逐渐形成了系列政策体系,将其作为未来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重点,支持多个城市建设国家级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与发达国家角逐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竞争制高点。

(二)智能网联汽车是成都市汽车产业发展的新机遇

我市汽车产业目前处于全国第二方阵前列,产业规模中等,存在中高端汽车整车产品较少、缺乏核心竞争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较弱,企业研发投入不够,本地品牌度较低等问题。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发展契合了我市在电子信息产业、软件产业发展优势,提供了汽车产业拉近甚至反超先行城市汽车产业的新机遇。据调研,我市在智能网联汽车检验检测平台、信息安全、感知传感器、芯片级导航定位模组、组合导航技术及软件/算法等技术领域具有一定优势,同时拥有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代表的丰富智力和科技资源。正确的政策引导,可以充分发挥我市在智能网联汽车细分领域的优势,快速切入产业,形成先发优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牢把握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机遇,围绕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认清我市优势,坚持政策引领、创新驱动、产业集群、以需促产、优势突破,将成都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二)基本原则

顶层设计,合力推进。强化政策引导、知识产权保护、组织保障、舆论营造等顶层设计,推动政府部门、金融部门、企业主体和需求业主相互协同,形成合力。

瞄准前沿,创新驱动。瞄准国际先进技术水平,梳理关键技术领域,鼓励企业创新突破并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打造共性关键技术支撑平台,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

需求牵引,融合发展。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同位置信息服务、“车生活”、智能交通、智慧城市、军事领域深度融合,扩大智能网联汽车应用范围,以需求促进产业发展。

优势突破,安全可控。扩大我市在算法、智能计算平台、信息安全、高精度导航定位组件、感知传感器等领域的研发优势并产业化,同时创新突破仿真模拟、V2X车路协同、车载终端等核心技术和器件领域,形成自主、安全、可靠的产业技术体系。

(三)三年发展目标

技术创新目标:突破车载操作系统、传感器、芯片、V2X车路协同、区块链与信息安全、北斗兼容导航定位模组、车辆决策与控制技术、核心电子器件等技术和产品,形成满足高级自动驾驶(L3级别及以上)要求的智能网联汽车完整技术体系,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一流,部分技术达到国际领先。

产业发展目标:构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培养1-2家“独角兽”企业,智能网联汽车及关联产业规模达到千亿量级,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平台建设目标:基本建成中德智能网联汽车四川试验基地项目,并建设形成技术引领平台(标准制定)、公共服务平台(检测检验)、产业融合平台(示范应用)、开放合作平台(国际合作)四大平台及服务能力。

示范应用目标:在城市封闭区域开辟1-2条智能网联汽车示范线路,随后在城市开放区域开辟5条以上智能网联汽车示范线路,逐步扩大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范围。

三、重点行动

围绕研发创新平台、产业链体系、示范应用、基础设施和汽车大数据5个方面,协同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

(一)建设研发创新平台

1.成立四川省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建成四川省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成为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新兴产业引导、产业发展促进、企业研发协同、市场推动、产业集群服务等功能。(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成都经开区)

2.建立共性技术平台。围绕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控制决策算法、信息安全等诸多关键共性技术、检验测试方面,支持企业牵头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共性技术研发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成都经开区)

(二)打造完整产业链体系

3.建设整车制造体系。在现有传统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上,与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有机地结合,打造具备量产L3、L4级别整车能力的制造体系;推动整车制造企业、造车新势力、智能网联技术公司和出行服务平台之间的竞合生态建设,形成配套体系。(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成都经开区、成都高新区、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4.强化V2X车路协同技术产业化。重点发展围绕V2X车路协同的车用通信模块、产品和系统,包括路侧单元(RSU)、车载单元(OBU)以及边缘计算服务器的研发制造,兼顾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及车用射频识别技术(RFID)产品研发制造等,积极发展车联网服务提供商(TSP)和车联网业务运营主体,打造覆盖V2X车路协同产品制造、网络建设、运营服务的完整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成都经开区、成都高新区、市科技局等)

5.突出高精度导航定位优势领域技术及产品产业化。扩大我市高科技企业在导航定位领域优势,推动领先技术产业化,实现主要国产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车上嵌入式量产搭载;在汽车后市场、智慧交通、智慧停车、汽车金融、地图创建等领域形成量产覆盖;车规级SIP芯片形成对高级智能驾驶及无人驾驶汽车基础核心部件配套量产的持续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成都高新区、成都经开区)

(三)推进平台建设和示范应用项目

6.推进中德智能网联汽车四川试验基地建设。严格按照基地项目既定时间节点,即:第一期(2018—2019)拟建设1.2平方公里的封闭测试场;第二期(2019-2020)拟建设5平方公里的半开放式体验区;第三期(2020-2022)拟建设50平方公里的综合示范区,分期推进基地项目建设,并推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成都设立创新中心。(牵头单位:成都经开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管局)

7.推进封闭区域内工作车辆自动驾驶应用。选取条件成熟的园区、旅游区等封闭区域开展物流、旅游等专用作业车辆自动驾驶示范,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和技术规范,逐步扩大示范范围。(牵头单位: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成都经开区、青白江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文广旅局)

8.推进高速路、快速路等自动驾驶应用。借鉴先行城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先进经验,推动在成绵高速、成渝高速、成乐高速、(新)机场高速等高速路,城市主要环路、城市联络线等快速路开展智能网联车辆,特别是公共交通车辆的示范应用。力争全市自动驾驶开放测试道路里程达到50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公交集团、各区(市)县〕

9.推进智能网联交通效率优化示范应用。选择不少于200平方公里的自动驾驶示范区内部分城市道路区域,完善智能网联交通基础设施(包括视频监测点位、地图数据、定位终端等),选择不少于1万辆车辆装配C-V2X车载终端(OBU),开展信号灯配时优化、车速引导、拥堵提醒、停车位导航引导及计费支付等交通效率优化示范应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交管局、成都高新区、成都经开区、成都天府新区)

(四)强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10.加快开展智能路网改造。部署智能路网试点改造工程,建设北斗导航定位解算公共资源、卫星地面增强基站、LTE-V2X路侧单元、边缘计算服务器、交通道路通信设施、视频监控设施、路测智能感知系统、智能互联的交通信号标识标线等路网基础设施,形成路网全域感知、路测实时计算、数据通信传输等能力,满足车路协同需求。(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成都高新区、成都经开区、成都天府新区)

11.加快推进通信标准及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制定形成智能网联汽车车内网、车际网和互联网互连标准,推进在重点区域建设5G车联网,形成连接车与云的车联网服务能力。遵照《国家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使用5905-5925MHz频段管理规定》,推动确定频率使用主体,加快频率许可的申请与发放工作。建立车联网安全防护体系,建设通信身份认证鉴权平台,提供数据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交互消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成都高新区、成都经开区、成都天府新区)

(五)推进汽车大数据应用

12.建设汽车大数据平台。整合车厂、4S店、二手车平台、UBI保险、共享汽车、停车场、汽车金融等汽车数据相关的供给方和需求方,共建汽车行业大数据的应用规范和安全标准,探索合理的数据应用商业模式,建设汽车大数据平台。(牵头单位:市网络理政办;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

13.开展智慧交通综合管理应用。开展基于车联网的路网综合信息服务、公路应急救援、重点车辆在线监管等应用,优先推动公交车、通勤大巴、出租车、厢式物流车、重型柴油车、摆渡车等车型数据上线并纳入应用范围。〔牵头单位:市新经济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成都市氢能暨新能源汽车产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由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新经济委、成都经开区管委会等组成的成都市智能网联汽车工作推进专班,统筹推进全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及应用。 

(二)加大资金扶持

充分利用现有财政资金、各类专项资金、政府基金作用引导产业发展,利用税收优惠、奖补资金等政策促进产业发展;建立我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企业名录及项目库,鼓励金融机构加强服务,鼓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开展股权债权产业化专项扶持。

(三)优化发展环境

研究制定地方性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评价、准入、运行等标准规范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建设智能网联汽车特色小镇;推动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大数据开放;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知识产权保护,建立风险分担、开放共享的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机制。

(四)加强交流合作

由政府牵头搭建本地企业和外部交流渠道,加强同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内的国际性活动、论坛、平台的合作交流;加强本地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宣传力度,打造成都品牌和产业地标;鼓励国际先进企业在蓉开展产品研发、制造、示范应用;鼓励我市企业、科研机构参与汽车、信息通信、电子、智能交通等跨行业的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制定。

国家政策

商务部等14部门: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 完善充(换)电等基础设施
工信部公示第382批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583个型号列入
公告:第60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三部门部署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
交通运输部:鼓励各地政府为新能源公交车辆充电提供政策支持
财政部:对购买符合节能要求或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定额补贴
工信部:乘用车电动助力转向系统性能匹配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征求意见)
住建部丨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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