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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力争到2020年开发出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氢燃料电池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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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力争到2020年开发出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氢燃料电池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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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7/16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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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广州市工信局发布了《广州市推进汽车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明确: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20年,开发出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氢燃料电池乘用车,新能源汽车产能占全市汽车产能20%以上,进入全国前五;到2025年,实现氢燃料电池汽车初步商业化运营,新能源汽车年产能占全市产能30%以上,进入全国前三。

 

1)壮大纯电动汽车产业规模。加快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车型快速产业化。贯彻落实国家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双积分制度,鼓励合资车企根据市场需求加快导入新能源乘用车车型,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产能。对新能源车型导入产生的技术改造投资,与内资企业同等享受省、市技术改造有关财政支持政策。

 

2)加快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支持整车骨干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引进国际技术”的技术路线,加快氢燃料乘用车研发和产业化;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布局建设加氢站;建设氢燃料电池汽车商业运营示范区,重点在公共交通、物流等领域开展示范运营。对新引进具有核心技术的氢燃料汽车产业项目,市财政按项目总投资额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支持新兴整车生产企业落户广州。培育和引进一批新兴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推进一批整车生产企业获得新能源汽车准入许可,形成集聚效应。对新投资20亿元及以上的新能源整车企业和新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核心关键零部件企业,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区政府统筹解决用地指标,并按照“一企一策”由项目所在区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给予资金补助支持。

 

4)促进动力电池回收与再利用。加强监督管理,督促车辆生产企业和动力电池相关企业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支持电池残值再利用,鼓励实行统一标准,解决电池产品不一致、不兼容等问题,提高回收经济性。建立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产业试点示范,每个试点示范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以下是意见稿原文:

广州市推进汽车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广州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抢占未来汽车产业制高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高质量发展,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领导人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机遇,以创新驱动为引擎,以做大做强中国品牌为主线,以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为突破口,深入推进汽车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固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创品牌、增效益,推动广州汽车产业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抢占未来汽车产业制高点,将广州打造成为全球知名的汽车之城。

二、发展目标

我市汽车转型升级分两步走:

第一步,到2025年,全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初见成效,实现以下目标:

——产业集群:力争到2025年,广州市汽车产能突破500万辆,规模以上汽车制造业产值突破1万亿元,世界级汽车产业集群基本形成。

——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20年,开发出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氢燃料电池乘用车,新能源汽车产能占全市汽车产能20%以上,进入全国前五;到2025年,实现氢燃料电池汽车初步商业化运营,新能源汽车年产能占全市产能30%以上,进入全国前三。

——智能网联汽车:力争到2020年,L1、L2级别自动驾驶汽车新车装配率超过50%,L3级别实现产业化,率先创建车联网先导区。到2025年,L1、L2、L3级别自动驾驶汽车新车装配率超过80%,L4级别实现产业化,构建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核心零部件、核心技术产业高地。建成全国领先的5G车联网标准体系和智能网联汽车封闭测试区,基本建成国家级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

——汽车零部件:到2025年,形成较强的核心零部件供应体系,配套能力涵盖内燃动力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条体系。

第二步,到2035年,全市80%以上汽车产能转型生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形成全国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生态圈发展区域和国家智慧交通示范区;形成较完备的世界级汽车零部件产业供应体系;发展成为世界级汽车产业集群,成为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带和珠江西岸先进装备产业带的核心带动引擎。

三、主要任务

(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传统汽车企业转型发展。

推动优势车企做大做强。支持本地优势车企和国内外知名企业以跨产业的资本、技术、产能和品牌等合作模式,实施整合、并购和战略合作,打造世界知名汽车品牌。鼓励整车生产企业向个性化定制、整体解决方案等高端服务发展;开展品质提升行动,夯实智能制造工艺基础,提高汽车产品单车价值量;鼓励自主品牌车企和零部件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收购国际品牌,推进品牌国际化。对本地汽车企业成功兼并收购国内外汽车产业相关企业,并将注册地迁入本市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汽车。推动先进燃油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与应用;打造先进整车平台架构,提升零部件通用率;不断提高汽车电子、轻量化材料、高强度车身等应用比例。鼓励合资车企加快导入高端品牌和高档车型,支持合资车企向自主品牌出售先进发动机、混合动力等核心零部件技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引导本地整车生产企业“走出去”。把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扩大开放时机,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优势,积极推动本地车企开拓海外市场。以中东为基地向非洲覆盖;以柬埔寨、缅甸为基地覆盖东南亚,择机进军南美;利用广汽援疆项目,扩展中亚以及欧洲市场。(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二)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向高质量发展,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壮大纯电动汽车产业规模。加快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车型快速产业化。贯彻落实国家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双积分制度,鼓励合资车企根据市场需求加快导入新能源乘用车车型,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产能。对新能源车型导入产生的技术改造投资,与内资企业同等享受省、市技术改造有关财政支持政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加快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支持整车骨干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引进国际技术”的技术路线,加快氢燃料乘用车研发和产业化;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布局建设加氢站;建设氢燃料电池汽车商业运营示范区,重点在公共交通、物流等领域开展示范运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对新引进具有核心技术的氢燃料汽车产业项目,市财政按项目总投资额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支持新兴整车生产企业落户广州。培育和引进一批新兴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推进一批整车生产企业获得新能源汽车准入许可,形成集聚效应。对新投资20亿元及以上的新能源整车企业和新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核心关键零部件企业,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区政府统筹解决用地指标,并按照“一企一策”由项目所在区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给予资金补助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促进动力电池回收与再利用。加强监督管理,督促车辆生产企业和动力电池相关企业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支持电池残值再利用,鼓励实行统一标准,解决电池产品不一致、不兼容等问题,提高回收经济性。建立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产业试点示范,每个试点示范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三)加紧布局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加快建设5G车联网体系。制定《广州车联网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结合智慧灯杆试点,明确相关建设标准,规划建设智能化道路基础设施及路侧设备配置,分阶段、分区域推进现有道路基础设施的适应性改造和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公交、出租车、共享出行为切入点,推动智能网联汽车5G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应用。争创全国车联网先导区,探索车联网发展技术路线和技术标准,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内部跨市、跨境测试协同机制,建设环大湾区车路协同试验网。设立5G车联网示范推广专题,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5000万元,用于支持车联网试验网建设和商业化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加快发展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大力开展复杂系统架构、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控制等基础前瞻性技术研究。依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建立自动驾驶大数据中心,构建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大数据监管和分析环境,统筹推进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设立自动驾驶产业发展专题,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5000万元,支持有条件的区率先建设自动驾驶场景应用和自动泊车试点,对示范应用试点项目根据成效给予最高1500万元支持;对在我市开展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的本地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台的费用补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四)加快布局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链,打造世界级汽车零部件配套体系。

加快推动汽车与电子信息产业一体化发展。以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带动引擎标准,高起点建设2.5平方公里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业综合基地,重点培育和引进车载芯片、车载操作系统等,打造集芯片、软件、传感器及终端设备等为一体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化全产业链体系。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筹解决用地指标,市区财政按1:1比例三年累计给予10亿元支持,用于土地收储、基础设施建设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加快建设广州国际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围绕汽车整车企业,发展配套的动力总成、变速器、电子控制系统、轻量化部件等高端零部件。引进与培育相结合,前瞻布局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对新引进入驻广州国际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智能网联汽车电子综合基地、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按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00万元,市、区财政按1︰1比例负担。已入住上述基地或区域的企业开展增资扩产,对其新增的实缴注册资金给予同等奖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五)及时把握汽车产业变革趋势,勇立汽车产业发展潮头。

紧跟未来产业技术变革。积极跟进石墨烯电池、全固态电池、飞行汽车、超轻材料等前沿技术,准确把握全球汽车产业发展动向,跟踪有可能影响汽车产业重大变革的技术革命。成立广州市汽车产业专家智库,定期召开高级智库圆桌会议,对我市汽车产业发展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我市汽车产业发展战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提前布局未来出行产业。鼓励发展跨界合作移动出行,支持共享出行试点工作,打造未来社会公众出行体系。以市场带动汽车领域“新产业、新事业、新生态”发展,助推我市汽车生产企业从传统的汽车制造商向移动出行服务商转型。(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四、体系支撑

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支撑体系。

建设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促进机构,按照优先发展原则,编制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车联网、关键汽车零部件四大发展技术路线图(2019-2021年),明确中长期发展方向,每2年更新一次。设立汽车产业重大技术突破专题,每年市财政安排资金1亿元,以“揭榜挂帅”机制,加快突破四个技术路线图中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产业创新平台支撑体系。

支持省级智能网联汽车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以面向量产的测试技术研究与应用为发展方向,突破自动驾驶测试、5G场景测试评价等等基础支撑关键技术。建立国家级军民融合创新中心,开展军民联合攻关,加快北斗定位导航系统、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在智能网联汽车的应用。组建粤港澳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集成创新中心建设。对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领域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3000万、10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创新平台孵化的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直接股权投资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三)公共测试服务支撑体系。

统筹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支持将新丰、花都、南沙封闭测试基地项目列入我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享受有关工业用地优惠政策,用地指标由市规划和资源局统筹解决。鼓励有条件的机构结合地区环境特点,依托三个封闭测试基地,加强环境适应性评价验证,整合智能网联汽车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国家级、省级第三方综合检测认证机构资源,建设1家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整车检测认证平台和3家关键零部件第三方检测认证中心,按实缴注册资本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市、区财政按7︰3比例负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四)标准提升支撑体系。

支持整车骨干企业联合国家检验检测机构,制定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积极参与国家、行业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研究,以及标准体系规划和路线图的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以汽车智能制造标准为主攻方向,打造“互联网+协同制造”新引擎。支持本地汽车装备制造企业与整车生产企业开展联合研发,重点攻关汽车专用装备、工艺、软件等关键技术,推动建立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协同管理系统,推进虚拟制造、设计可视化、制造数字化、服务远程化,实现大批量定制化生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五)产业人才支撑体系。

鼓励穗港澳大学、科研院所(机构)互设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研发机构,在穗设立的相应机构享受我市相关优惠政策。参考金融行业制定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行业专项人才支持政策,每年引进或定向培养领军人才20名、复合型科技人才100名、其他各类汽车专业人才500名。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在入户、住房、医疗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补助。(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

(六)展示体验支撑体系。

积极承办汽车领域有重大影响力的国内外会议、论坛和展览,支持举办智能汽车电子技术大会和自动驾驶汽车大赛,培育成为广州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新名片。整合汽车消费、汽车体验、汽车文化、汽车服务四大主要功能,探索建立聚焦于智能网联汽车未来发展的工业旅游展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广州市推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国资委、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及各区政府等主要领导组成,统筹协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以及示范区建设工作,研究审议汽车产业转型升级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用地政策。统筹制定5G车联网及应用场景布点规划,逐步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市政府统筹安排5平方公里用地指标,专项用于支持广州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优先将汽车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规划、用地报批等给予绿色通道支持。对列入我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使用工业用地的,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级相对应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70%,且不低于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不得低于国家、省规定的土地出让最低价,并以市场评估地价为基础综合拟定。

(三)财政资金。市财政每年新增安排资金2亿元,专项用于设立汽车产业重大技术突破专题、自动驾驶产业发展专题、5G车联网示范推广专题。充分利用现有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设立100 亿元规模广州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基金,按基金规模的20%给予配资,吸引整车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产业资本参加。其他扶持政策所需资金在市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四)法制保障。市有关部门大胆创新产业发展政策环境,重点在未来汽车产业重大技术突破专题、自动驾驶产业发展专题、5G车联网示范推广专题等领域在现有政策法规下实现创新突破,发挥国家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加快研究快速公路、高速公路等道路测试规范,逐步完善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运营有关政策法规,为粤港澳大湾区汽车产业发展创新开放共享提供政策法规支持。

(五)责任落实。市有关部门定期将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工作及成效反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形成年度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有关单位,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国家政策

工信部征求智能网联汽车车载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推荐性国标
交通部:推动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新增公路服务区充电桩3000个
国家能源局:稳步开展氢能试点示范,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
国家发改委:聚焦汽车等国家级新区年产值达千亿元产业,支持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
郑州丨到2025年底全市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力争达到22.7万个
多项氢能项目列入 国家发改委征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
国家发改委:提高北京城市副中心充电桩(站)覆盖密度,提升新能源汽车电池续航能力和充换电效率
国务院: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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