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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购置补贴集中用于支持动力电池研发及产业化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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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购置补贴集中用于支持动力电池研发及产业化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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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8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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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广州市发改委在《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61号提案答复的函》(以下简称“答复函”)中,答复方佩贤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建议》。在对策措施中,答复函明确:将广州市购置补贴集中用于支持动力电池研发及产业化、充电(加氢)等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环节,不断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进一步发挥节能减排优势;加快完善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继续营造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良好环境。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61号提案答复的函

 

一、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主要情况

 

自2009年广州市成立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来,按照国家的要求,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截至2018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保有量快速增长,全市新增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34041辆,同比增长165%,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257.33万辆的5.2%,占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261万辆的5.1%,全面实现公交电动化,产业稳步发展,形成了包括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及其管理系统、电控系统、电动空调等在内的较完整产业链,车型涵盖轿车、客车、专用车等各类车型。

 

二、主要工作

 

一)建立有效工作协调机制

 

在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形成了专项工作小组、行业协会、行业联盟及各有关企业共同参与、责权清晰的工作机制。2017年以来,为加强对全市公交电动化工作的领导和推进,市交委牵头设立广州市推进公交电动化工作专项小组。为推进广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生态产业园项目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专门设立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快推进公交充电设施建设,服务保障公交电动化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建立公交充电设施建设联系会议制度。为加强监督检查,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创新委、公安局、交委联合组成核查小组,按照国家、省的工作要求加强车辆及地方财政补贴的核查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市新能源汽车物流业协会、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等中介机构的作用。

 

二)加强规划政策引领

 

在广州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广州制造2025战略规划等一批重大规划文件中,明确将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作为广州市重点工作,针对新能源汽车发展各个领域、各个重点环节和总体工作,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工作方案。近年来,经市政府和领导小组同意,先后印发实施了《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办法》《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广州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若干意见》《广州市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等综合性文件,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

 

三)营造推广应用氛围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在推广应用、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产业扶持、财政补贴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先后印发了《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广州市公交电动化推广工作方案》《关于加快广州市公交充电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广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绿色出行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试点实施方案》《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扶持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广州市公交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快推进用户居住地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等专项政策文件。

 

四)加大财政支持

 

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要求,印发实施《关于做好广州市新能源汽车购置地方财政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明确在国家试点期间,广州市地方财政对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补贴按照与中央2013年补贴标准1:1的比例确定补贴上限,加大了财政对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的补贴力度。对充电设施按不超过投资额30%的标准给予补贴。适应国家、省政策的调整,从2016年起,广州市按照与中央补贴1:0.5的比例确定补贴上限。

 

五)实施全过程服务和管理

 

建立新能源汽车车辆上牌及运行情况工作台账,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车辆运行、车辆一致性等进行不定期抽查和专项核查。印发实施《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申领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申领信息登记工作,强化新能源汽车全过程服务和管理,引导技术水平高、安全可靠、具备高性能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在广州市推广应用。组织开展了市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监测平台建设方案研究,对数据监测平台功能定位、技术要求、建设运营模式等开展研究,为平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下一步对策措施

 

一、针对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贴进行调整的政策要求,加快完善优化广州市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研究制定综合性补贴政策,将广州市购置补贴集中用于支持动力电池研发及产业化、充电(加氢)等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环节,不断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进一步发挥节能减排优势。

 

二、加快完善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落实《广州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大政府主导力度,落实新建项目规划要求,在人口密集、车流相对集中的区域和地段,加快推进公共快充桩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公用充电网络;针对充电桩建设使用在便利性差、进小区难、电力扩容难等问题,加大统筹力度,统一充电桩的接口标准,提高充电桩的兼容性,研究推广“私桩共享”,抓紧制定出台操作性强的方案和措施;进一步扩大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和容量,力争2019年广州市充电桩保有量超过5万个,建成使用的换电站超过26座,充电服务能力达到80万千瓦以上,不断提高全市车桩比;加快推进居住地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广州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稳步做好加氢站建设,推动燃料电池汽车运营示范。

 

三、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贯彻落实《广州市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对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要求,在公务、公交、市政、物流、出租、环卫、港口作业等领域制定具体推进工作目标和落实方案措施,建立推广情况定期报送工作机制,推动氢能源电池新能源汽车在物流和公交领域的推广应用。

 

四、继续营造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良好环境。研究优化交通管理、减免停车费用等措施,在城市市区划定新能源汽车夜间专用停车场,允许大型新能源客车使用公交车道,出台《广州市新能源物流车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在中心城区设置绿色物流配送区域,分类支持新能源物流车使用等,增加新能源汽车使用便利性和实惠性;研究鼓励消费者将传统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梳理、缓解新能源汽车二手车交易制约因素,促进新能源汽车二手车市场流通。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4日

国家政策

商务部等14部门: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 完善充(换)电等基础设施
工信部公示第382批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583个型号列入
公告:第60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三部门部署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
交通运输部:鼓励各地政府为新能源公交车辆充电提供政策支持
财政部:对购买符合节能要求或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定额补贴
工信部:乘用车电动助力转向系统性能匹配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征求意见)
住建部丨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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