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海南省公安厅发布了《关于2019—2020年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和数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2019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海南省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及数量。单位和个人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资格条件和数量不受《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限制,看按需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
以下是通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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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海南省公安厅发布了《关于2019—2020年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和数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2019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海南省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及数量。单位和个人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资格条件和数量不受《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限制,看按需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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