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速技术迭代和产业升级,满足区域经济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自动驾驶企业提供更为丰富的实际道路测试场景,6月28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了《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以下是办法原文:
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规范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选取、发布和管理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测试道路所在区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测试道路的规划、风险评估、实施选取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测试道路所在区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确定测试道路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编制测试道路规划方案。组织编制本区域内拟向自动驾驶车辆开放的测试道路规划。
二)制定实施工作方案。根据测试道路设置规划,制定分批次的具体实施工作方案。
三)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对拟开放的测试道路的规划背景、交通现状、存在问题、防控措施、社会影响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
四)组织选取道路。对拟开放的测试道路进行统计、分级、筛选及审定。
1、道路统计、分级。依据《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要求(试行)》,按照测试道路实施方案,对拟开放的测试道路进行基本特征情况统计并分级。
2、组织道路筛选。根据道路基本情况,评估开放测试道路风险,对道路进行筛选,编制《道路情况确认表》,并绘制相应的测试道路地图(如为测试路段,应在地图上明确标识;如为测试区域,应在地图上标识测试区域边界。测试道路地图应能清晰显示测试道路名称)。
3、组织道路审定确认。组织道路权属部门、属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等,对《道路情况确认表》中的道路进行审定,出具《测试道路审定意见》。
五)组织完善测试道路路牌和标识标线及验收。依据《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要求(试行)》,组织完善道路标线、施挂测试道路指示标志,并组织验收。
六)材料报备。向北京市自动驾驶测试管理联席工作小组报备道路相关材料,具体提交材料包括:
1、备案函
2、风险评估报告
3、测试道路审定意见
七)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向公众公布相关情况并负责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第四条 北京市自动驾驶测试管理联席工作小组负责对上报的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进行备案,并向社会发布公告。
第五条 测试道路所在区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定期对测试道路进行日常巡查,确保测试道路路况、路牌和标识标线状况良好,如发现道路有施工、交通管制、突发事件等不适宜开展自动驾驶测试的情况,应采取措施保障自动驾驶测试安全并及时向北京市自动驾驶测试管理联席工作小组报告。
第六条 北京市自动驾驶测试管理联席工作小组不定期组织对测试道路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不合格的,责令测试道路所在区政府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进行自动驾驶车辆测试。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自动驾驶测试管理联席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