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在2025年底前,免收需量(容量)电费;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充电服务费(不含电费)按照不高于0.70元/千瓦时执行。
手机网站
微信网站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
联系人:王云龙
座 机:010-88110355
手 机:1369111791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ev863@126.com
您现在的位置:
江苏 2025年底前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作者:
来源:
日期:
2019/01/25 13:50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