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工信部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等1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报批就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2019年7月15日。其中《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标准规定了乘用车车型燃料消耗量和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评价方法及指标。标准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 500 kg的所有M1类车辆,包括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车辆、纯电动车辆、燃料电池车辆以及燃用气体燃料和醇醚类燃料的车辆。
以下是《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标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