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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发布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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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发布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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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
2019/05/14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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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保定市发改委发布了《保定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既有各类停车场充电车位基本配比原则:

1)对行政事业单位,如行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应率先示范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充电车位数量不低于总车位数的20%。

2)对老旧居民小区,应结合本小区居民数量和目前机动车保有量,按照一定比例规划配建的公用充电车位,不低于全部车位数量的10%。

3)对公共领域,如商超、酒店、体育馆、景区、学校、医院等,应结合规划,合理布局,建议在市区内中心地段、车流量大的地段率先建设,以点带面,建设全面的充电生态网络。充电车位数量不低于总车位数的20%。

4)对城市和城乡公交车(含农村客运车)、环卫车、机场通勤车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优先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按照100%的比例安装充电基础设施。

5)独立占地的公用充电设施项目充电桩应不少于5个,且桩间距不大于10米,总功率不低于300千瓦。

 

以下是办法原文:

 

国家政策

住建部: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
国务院批复:支持北京聚焦自动驾驶等业务场景开展全链条“沙盒监管”和包容创新运用
国家能源局:开展新型储能电站与电动汽车等分布式储能虚拟电厂聚合互动调控技术等研发工作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以汽车等大型消费为重点 推进碳标识在消费品领域推广应用
工信部:对拟公告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名单征求意见
工信部公告第55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交通部: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冷却液(征求意见稿)
四部门: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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