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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开展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含自动驾驶技术等研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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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开展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含自动驾驶技术等研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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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5/07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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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

1)研发方向-自动驾驶技术,其研发目标为:围绕公路基础设施智能化、车路协同等,开展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采集及智能感知、车路信息交互、道路交通安全主动预警、自动驾驶测试验证等关键技术研发以及车辆自动驾驶技术集成与示范应用,加快完善车辆自动驾驶技术体系、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研发方向-新能源、新材料、新装备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其研发目标为:开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装备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广,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

 

以下是通知原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招商局集团、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各共建高校,部属各单位:

为贯彻全国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暨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交通运输科技“十三五”发展规划》,推进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部决定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和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研发中心申报单位须为企业法人。重点实验室申报单位须为独立法人,且具有在申报方向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研究的明显优势。

 

(二)研发中心认定范围包含6个研发方向(见附件1),重点实验室认定范围包含2个研发方向(见附件2)。申报的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应符合任一研发方向并至少涵盖该研发方向下3项重点研发内容中的1项。

 

(三)申报的研发中心应在本研发方向体现技术先进性,具有较强的研发和产业化能力,近三年内形成的技术咨询服务及产品产值规模在3000万元/年以上,今后五年有较好技术研发和产值增长预期。申报的重点实验室应在本领域有重要影响,有承担国家、部(省)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在国内或行业内领先,近三年内取得过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有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认定的国家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部认定的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资源不得作为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资源重复申报。

 

(五)申报材料中使用的统计数据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申报组织

 

(一)申报单位为部属单位的,其主管部门为申报单位本身;申报单位为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的,其主管部门为申报单位所属的企业集团;申报单位为其他类型的,其主管部门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交通运输厅(局、委)。

 

(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主管部门应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管理办法(暂行)》(交科技发〔2018〕114号)和《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交科技发〔2017〕174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申报组织和申报材料审核确认工作。

 

(三)为优化资源、提高效率,主管部门原则上每个研发方向只可组织1个申报单位参与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应在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中给予明确的政策、资金支持。

 

(二)请各主管部门于2019年7月12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审核同意的申报材料(格式详见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一式15份(另附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刻录)寄至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研平台主任联席会议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交通运输部

2019年4月28日

 

附件1:行业研发中心拟认定方向及研发内容

 

研发方向一:自动驾驶技术

研发目标:

围绕公路基础设施智能化、车路协同等,开展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采集及智能感知、车路信息交互、道路交通安全主动预警、自动驾驶测试验证等关键技术研发以及车辆自动驾驶技术集成与示范应用,加快完善车辆自动驾驶技术体系、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研发内容:

1.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技术;

2.车路信息交互与协同控制技术;

3.自动驾驶测试评估技术。

 

研发方向二: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技术与装备

研发目标:

围绕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应急处置能力,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开展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应急管理平台研发应用,建立涵盖突发事件全过程的监测预警、决策指挥、智能调度技术体系,加快新型综合应急救援装备应用,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救援装备现代化水平。

研发内容:

1.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应急管理平台开发与应用;

2.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决策指挥与智能调度技术;

3.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救援新技术与设备。

 

研发方向三: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技术应用

研发目标:

围绕北斗系统在行业的规模化、体系化、创新化应用,开展单北斗深耦合通信导航一体化技术装备、高精度导航与位置服务技术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动北斗系统在基础设施健康监测、路网运行、安全监管等方面应用,促进数字交通发展。

研发内容:

1.单北斗深耦合通信导航一体化技术与装备;

2.交通运输高精度导航与位置服务技术应用;

3.北斗系统在交通基础设施健康监测、路网运行监测、电子支付等领域应用。

 

研发方向四:水下隧道智能设计、建造与养护技术与装备

研发目标:

围绕跨江海通道等重大工程建设需求,针对大型水下隧道设计、建造、运营管理、养护等,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加快提升我国水下隧道智能化设计、工业化建设、智能化养护技术能力水平。

研发内容:

1.水下隧道智能设计技术;

2.水下隧道智能建造、养护技术与装备;

3.悬浮隧道等新型水下隧道建造技术。

 

研发方向五: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研发目标:

落实国务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与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深度融合,开展大数据智能、混合增强智能、自主智能系统等技术应用,有效提升交通基础设施、运输装备和组织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研发内容:

1.智能机器人等在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中应用;

2.新型物流装备开发与应用;

3.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在交通运输智能监管中应用。

 

研发方向六:新能源、新材料、新装备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

研发目标:

为加快提升行业安全应急能力和清洁能源利用水平,立足部门协同、央地协作、军民融合,开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装备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广,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

研发内容:

1.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装备中应用;

2.高性能材料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和安全生产中应用;

3.国产高性能装备在水上应急救援与抢险打捞、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等中应用。

 

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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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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