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2019年度第七批 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其中发布的“2019年度第七批电动车”目录中共计列入67款新能源汽车,其中,纯电动汽车65款(含乘用车28款、客车9款、专用车28款);燃料电池汽车2款(含客车1款、专用车1款)。
一、 2019第7批环保目录车企列入新能源车型概况
本批次共有27家车企的67款新能源车型列入,上汽通用五菱列入车型较多,计10个,车企列入车型数量详情见下图所示。
二、 2019第7批环保目录列入产品类型概况
从动力类型看:纯电动乘用车列入28款;纯电动专用车列入28款;纯电动客车列入9款;燃料电池客车和燃料电池专用车分别列入1款。
三、2019第7批环保车型目录详情
2019年,北京市截至目前累计发布了7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批次列入数量如下表所示。
以下是2019第07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公告原文。
关于发布2019年度第七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19年度第七批符合国家标准和我市地方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动力机械、发动机的生产企业、产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装置予以公告。
一、轻型汽车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排放标准。
二、重型柴油发动机和重型燃气发动机实施《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台架工况法)》(DB11/964-2013)标准中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三、重型柴油车和重型燃气车实施《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OBD法第Ⅳ、Ⅴ阶段)》(DB11/1475-2017)和《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法第IV、V阶段)》(DB11/965-2017)标准中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四、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实施《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4-2013)和《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5-2013)标准中第四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9年度第七批达国Ⅵ排放标准6a阶段的轻型汽油车
2.2019年度第七批达国Ⅵ排放标准6b阶段的轻型汽油车
3.2019年度第七批达国Ⅴ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满足新PEMS和新OBD法)
4.2019年度第七批达国Ⅴ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满足新PEMS法和OBD法,带DPF)
5.2019年度第七批达国Ⅴ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带IUPR)
6.2019年度第七批达北京市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机械
7. 2019年度第七批达国Ⅳ排放标准的摩托车
8. 2019年度第七批电动车
9. 更改、补充以前发布车型目录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30日